追溯調整法和未來適用法區別如下:
區別:
1、追溯調整法,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如同該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就開始采用新的會計政策,並以此對相習項目進行調整的方法。
2、未來適用法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新的會計政策適用於變更當期及未來期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的方法。
3、如果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會計政策變更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采用未來適用法時,不需要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產生的累積影響數,也無須重編以前年度的會計報表。
4、金融企業會計賬簿記錄及會計報表上反映的金額,變更之日仍然保留原有金額,不因會計政策變更而改變以前年度的既定結果,金融企業應當在現有金額的基礎上按新的會計政策進行核算
追溯調整法會計處理:
1、會計政策變更累積影響數的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追溯調整法,是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視同該項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即采用變更後的會計政策,並以此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調整的方法。
2、理解追溯調整法的關鍵在於如何理解和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累積影響數。新準則規定,會計政策變更累積影響數,指按照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對以前各期追溯計算的列報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應有金額與現有金額之間的差額。
3、資產負債表是余額報表,報表中的金額是累計余額;由於現行的資產負債表只有期末數與期初數的比較,這時的會計政策變更累積影響數可定義為:按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對以前各期追溯計算的變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應有的金額與現有的金額之間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