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號有"≠"(不等號)、"> "(大於號)、"<"(小於號)、"≥"(大於等於)及"≤"(小於等於)。
圖為不等號:≠ 。
不等號(Sign of inequality)是用以表示兩個量數之間大小關系的符號。現在常用的有“≠”(不等號)、“> ”(大於號)、“<”(小於號)、“≥”(大於或等於)及“≤”(小於或等於)。
1629年,在法國數學家日納爾的代數教程裏,用 “AffB”代表A大於B,以及用“BξA”代表B小於 A。1631年,英國著名的代數學家哈裏奧特(1560-1621)在其出版的數學著作中,首先創用了“> ”(大於號)及“<”(小於號),但未被即時采用。同時期的英國數學家奧特雷德(1570-1660)亦發 明了以“>”表示大於,以“<”表示小於的符號,這種符號,至十八世紀仍被采用。
至近代,“>”及“<”分別表示大於及小於的符號,逐漸被統壹及廣泛采用。並以“>”“<”及“≠”來表示為大於、小於及等於的否定號。不等式裏面, 同時乘以或者除以壹個正數,不等號不改變方向;同時乘以或者處以壹個負數,不等號與原符號相反;同時加上或者減去壹個數(正負都可以),不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