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主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主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主板上市條件和要求,具體如下:

1、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盈利,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

2、營業收入。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累計超過3億元;

3、經營性現金流入,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

4、凈資產與股本總額。主板上市要求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發行人股東大會應當就本次發行股票作出決議,決議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2、發行對象;

3、發行方式;

4、價格區間或者定價方式;

5、募集資金用途;

6、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

7、決議的有效期;

8、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9、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綜上所述,主板上市又稱為第壹板上市,是指風險企業在國家主板市場上發行上市。主板市場是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是壹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法律依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壹千萬元;或者最近壹年盈利,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壹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幹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不適用前款第(二)項規定和第(三)項“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