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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的基本概念

中國古代哲學中把天當作神,天能致命於人,決定人類命數。“天命”說早在殷周時期已流行。從古器物發掘中所見到的甲骨蔔辭,彜器銘文,“受命於天”刻辭的不只壹次出現,說明早在殷周時期,天命觀就已經在人們的頭腦裏紮根了。

這用《易經》的話來說,叫做“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壹。對於這裏的命,後人註釋道:“命者,人所稟受,若貴賤天壽之屬也。

在古人的思想觀念中,人們的富貴貧賤、吉兇禍福,以及死生壽夭、窮通得失,乃至科場中舉、貨殖營利,無壹不取決於冥冥之中非人類自身所能把握的壹種力量,即命運是也。

命運的觀點,在古代源遠流長。由夏經商歷周,至春秋時,孔子弟子子夏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可見孔門弟子是信奉命運的。孔子進壹步指出:“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論語·述而》)。宋國的桓魑有壹次想謀害他,孔子聲稱:“天生德於予,桓魑其如予何”(同上)!

總之,在孔子看來,壹個人的生死存亡、富貴貧賤完全與高懸於天的命運有關,絕非塵世碌碌眾生的力量所能改變。故孔子又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論語·堯日》)。

儒家祖師爺孔子是位極度信命的老夫子。按理說,孔子是個知識淵博的大儒,對於人類社會有著深刻的認識,怎麽就會信起命來呢?原來,他早年風塵仆仆,奔走列國,到處推銷自己的政治主張,很想幹壹番轟轟烈烈的事業。可是到了後來,當他碰了壹鼻子灰以後,才深深地省悟到,命運之神竟是如此這般的厲害,然而這時他已是個五十左右的人了。“五十而知天命”,就是他從不知命到知命這壹思想轉化過程的最好說明。與此同時,他不僅“知命”,他和他弟子還不遺余力大肆宣揚“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君子屬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僥幸”的思想。這裏他的說教是,壹個人的生死貧富,都是命裏早就註定了的,作為壹個君子來說,非得知命不可,否則就夠不上做“君子修的資格。正因為君子是“知命”的,所以他能安分守己,服從老天爺的安排,但是小人卻不這樣,他們不肯聽從天命,往往冒險強求,希望有幸,意得個好結果。

當然,看問題也不能攻其壹點,不及其余。《孔子袋語》記錄孔子的話說:“古聖人君子博學深謀不遇時者眾矣,豈獨丘(我孔丘)哉!賢不肖者才也,為不為者人也,遇不遇者時也,死生者命也。”這裏,他認為賢和不肖是根據才華來劃分的,幹和不幹是人們自己可以把握的,至於機遇好和不好,是時間的問題(既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或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或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或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而是死還是活,那就只得看老天的旨意了。

作為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的這種天命思想,又在後來大儒孟子身上得到了新的反映。《孟子·萬章》上篇說:“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意思就是,沒有人叫他幹,而他競幹了,這就是天意,沒有人叫他來,而他競來了,就是命運。同時他還舉例說明,堯、舜的兒子都不肖,是因為舜、禹為相的時間太長.所以堯、舜的兒子不有天下;禹的兒子啟賢能,而禹為相的時間義短,所以啟能得到天下。以上這些,都不是人力所為而自為,不是人力所致而自至。從理來說,這屬於天意,對人來說,這屬於命運。天和命。實在是壹致的。在《孟子·盡心上》中,孟子還說:“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又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年n會善不吉亞粵健'下 尺甘;首而而芒.幣會十h.坯地環老.非幣等待天命,這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後者是說,天底下人的吉兇禍福。無壹不是命運,只要順理而行,接著的就是正命。所以懂得命運的人不站立在有傾倒危險的墻壁下面。因此,盡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天的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天的正命。這裏,孟子雖然認為天命的力量無可抗拒,但是不管怎樣,我還是應該按照我的仁義而行,不能無緣無故地白白送死。無疑,這對孔子的天命觀來說,有著補充的壹面。此外,先秦諸子信命的還很多,而以儒家的勢力為最大。

天命觀經過先秦學者的壹陣鼓吹,其時從上到下。從統治者到平民百姓,信命的風氣壹時很盛。早在殷商時期,當時的統治者們,就已習慣於在每做壹件事之前,總要先占蔔壹下天意如何,是兇是吉?後來,又由於人與天地相應觀念的影響,更使得人們普遍認為,整個天下的命運和每個個人的命運,都和天時星象有關。《周禮·春官》記載:“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保章氏掌天星,以誌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兇。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這是說馮相氏和保章氏,是專管歲時星象,並從而窺探命運從而推測人間吉兇禍禍福的壹種職官。

命數,這是壹個復雜而重要的概念。郭誌誠等對數有壹段很好的論述:“人為自然界天與地作用的產物,人在天地間生存、運動;宇宙萬物都在時間與空間中運動,人、天、地及宇宙萬物的運動無壹不受著壹種數的制約。古人認為,對這種數,人們可以通過蔔筮等術數手段,得到神的指點和啟示,感知和認識它。”數是宇宙本質現象在度上的規定,有壹定的規律可循。它是有形的,也是無形的,它是點和線,也是波和場。它是數字的學問,也是哲學的學問。它是清晰的,也是模糊的。

唐代大儒劉禹錫在《天論》中認為數是事物內部的聯系,凡物必有數,由數可以得理,順乘其勢。他說:“水與舟,二物也。夫物之合並,必有數存乎其問焉。數存,然後勢形乎其間焉……今夫蒼蒼然者,壹受其形於高大,而不能自還於卑小;壹乘其氣於動用,而不能自休於俄傾。又惡能逃乎數而越乎勢邪 ?”又雲:“吾非斯人之徒也。大凡人乎數者,由小而推大必合,由人而推天亦合。以理揆之,萬物壹貫也。”可見,數是考察事物的著眼點,通過數的分析,可以知道事物的發展趨勢。

在孔子的學說中,還保存有“天命”的觀點。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中,知道了樂天知命,才被稱為君子。夫子到五十歲明白這個道理,壹切通達了。

在中國古代哲學史上,有些唯物主義哲學家,例如戰國荀子把“天命”看成是自然的、物質的,在這樣的前提下使用的“天命”概念,具有自然界的運行必然性的含義。而朱熹把“天命”看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