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手續需要辦理的東西如下:
1.寫書面辭職報告,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逐級進行審批;
2.單位同意離職後,辦理交接手續;
3.單位與勞動者結算工資,單位還要向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按照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辦理啊,辭職,應該提前壹個月向單位提出辭職報告,壹個月後就可以交接清楚離職了,不用單位批準。單位應該在15日辦理終止手續並開具退工單。
對於社會保險,可以申請轉移社保或退保兩種處理方式。
(壹)轉移手續是需要在轉入地社保局申請開具,然後憑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本本材料在調出社保局申請即可。
是這樣的,醫療保險並不支持異地轉移,且只能在購買地消費使用和享受報銷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種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統籌區域內可以隨便辦理轉移關系,而在非統籌區域,轉移社保中,只能轉移養老保險,且只能往戶口所在地社保局轉入,因此,如果說妳的戶口是當地,是可以辦理轉移的。
對於跨省市轉移,其手續需要分別向兩地社保局提出申請,且只能轉移個人帳戶部分,不能將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壹起取走,做好心理準備。
公積金可以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2年後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退。
(二)妳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養老本本,醫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養老,醫療保險。
不過需要註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裏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裏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裏的壹部分,那就更少了,壹般在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