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簡稱中國貿促會;英文名稱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英文縮寫為 CCPIT。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是由中國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和團體組成的全國民間對外經貿組織,成立於1952年5月。負責指導、協調中國貿促會各地方分會、行業分會、支會和各級國際商會的工作;負責對各分支機構及會員的服務及培訓工作。負責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國際商會的對華業務和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會員與國際商會交往的有關事宜。辦理其它促進對外經濟貿易活動的有關事宜。
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已同世界上18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400多家商會、工商聯合會、外貿協會和其他經貿組織保持著聯系,與上百個國家與地區的對口組織簽署了合作協議,並同壹些國家的商會建立了聯合商會;同時,中國貿促會還在15個國家和地區設有駐外代表處。在國內,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48個地方分會、600多個支會和縣級國際商會,還在機械、電子、輕工、紡織、農業、汽車、石化、商業、冶金、航空、航天、化工、建材、通用產業、供銷合作、建設、糧食等部門建立了17個行業分會,全國會員企業近7萬家。
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及其所屬業務部門已經加入了許多國際組織,其中包括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國際許可證貿易工作者協會、國際海事委員會、國際博覽會聯盟、國際商事仲裁機構聯合會、太平洋盆地經濟理事會、國際商會等。
中國貿促會主要職責與任務:
(1)、開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商協會和其他經貿團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工作,邀請和接待外國經濟貿易界人士和代表團組來訪,組織中國經濟貿易、技術代表團、企業家代表團出國訪問和考察,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和它們的活動;負責與外國對口組織在華設立的代表機構以及外國在華成立的商會進行聯絡;向國外派遣常駐代表或設立代表處;組織、參加或與外國相應機構聯合召開有關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國際會議。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2)、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展覽會的活動,主辦、參加世界博覽會,赴國外主辦中國貿易展覽會和參加國際貿易博覽會;負責全國赴國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或參加國際博覽會的歸口協調及相關的管理、監督工作。
(3)、安排和接待國外來華舉辦的經濟貿易或技術展覽會,主辦國際專業性或綜合性展覽會,組織並主辦國際博覽會;協調國內有關方面接待外國來華經濟貿易與技術展覽會。
(4)、辦理國際經濟貿易和海事仲裁事務;出具中國出口商品原產地證明書;受理***同海損和單獨海損理算案件;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證明,簽發和認證對外貿易和海上貨運業務的文件和單證;為到國外從事臨時出口活動的公司、企業或個人出具有關單證冊,並對其提供擔保。
(5)、代理中國企業在國外或外國公司和個人在中國的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辦理有關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的咨詢、爭議及技術貿易等業務。
(6)、開展國內外經濟調查研究和經濟貿易信息的搜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濟技術合作和貿易方面的信息和咨詢服務及國內外公司、企業的資信調查服務;聯系、組織中外經貿界的技術交流活動;編輯出版發行對外經濟貿易報刊以及其它出版物;組織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承辦中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究以及法律咨詢、法律顧問工作。
(7)、指導、協調中國貿促會各地方分會、行業分會、支會和各級國際商會的工作;負責對各分支機構及會員的服務及培訓工作。
(8)、負責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國際商會的對華業務和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會員與國際商會交往的有關事宜。
(9)、辦理其它促進對外經濟貿易活動的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