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人的壹種稱呼,壹種代表。
據說上古時期,嬰兒在出生三個月的時候由父親給命名,這就是古人“名”的由來。其實在我國民間,部分地區至今仍保留著嬰兒滿月時才命名的習俗,不過是命名的權利不再由父親壹人擔當,而是由嬰兒的親人***同擔當。有趣的是,在古代,男孩子長到20歲的時候要舉行“結發加冠”之禮,以示成人,這時就要取字。而女孩子在15歲時要舉行“結發加筓”之禮以示可以嫁人了,這時也要取字。可見,古代的時候男女皆有字,比如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字璇卿。
那麽古人的名和字之間有什麽聯系嗎?壹般認為,古人的名和字之間有意義上的聯系。壹種情況是名和字意義相同或相近。例如屈原,名平,字原。(《爾雅 釋地》:“廣平曰原。” )又如嶽飛,字鵬舉。而“鵬舉”既是大鵬展翅高飛的意思。另壹種情況是名和字的意思正相反。例如曾點,字皙。(《說文》:“點,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 )當然,隨著歷史的發展,許多詞語的語義發生了變化,對於古人名和字的語義聯系就很難看出來。不過只要妳是個有心人,仍有許多先賢的名和字可以品出味道來。
名字是壹個不知名物品的代號,有了名字才能準確的指出壹個東西,否則,將分不清物品。有了名字我們才能更有氣質的活下去。
中國名字的詳細起源習俗:
根據《禮記˙內則》記載可知:古代嬰兒出生三個月後,方由父親正式為之命「名」。這大概是從前醫衛條件差,出生滿三月,確定能存活,長輩才幫小孩正式取「名」。「名」是幼時在家供親長稱呼之用,通常稱「小名」,或叫「乳名」、「奶名」。先秦之世,人「名」或不忌雅俗,例如:晉成公名黑臀,魯成公名黑肱,齊桓公名小白……
「名」與「字」,通常「字」由「名」衍生而來,意義上,有其密不可分的關聯。《白虎通˙姓名》說:「或傍其名而為之字者,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大體上,我們粗分為以下七大類∶
壹、同義互訓。名與字的意義相同,可以互相解釋。如: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同義
二、反義相對。名與字的意義相反,兩者對立相應。這是希望人不要過與不及,取其制衡之意。如:連戰,字永平
三、使典用事。有些名、字援引經史載記,使用典故。如:陸羽,字鴻漸(《易˙漸卦》:「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羽儀」)
四、景仰前賢。如:牛僧孺,字師黯(汲黯,字長孺,漢武帝贊之為社稷之臣)
五、崇奉宗教。如:王維,字摩詰(維摩詰,佛家菩薩名)
六、原名變化。把名做些簡單變化,便成為字。如:李白,字太白
七、記實誌盛。有些人名、字間,根本無法望文生義。如:張耒,字文潛;若非陸遊〈老學庵筆記〉卷四紀錄:「張文潛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為名,而字文潛。」任誰也猜不透其名字意義上之關聯
名與字除了表稱呼外,還能顯現親屬關系。最常見的形式是:兄弟姊妹在名字中***用壹字,以表示同輩關系;萬壹是單名的話,就***用同壹偏旁,例如蘇軾、蘇轍兄弟。此外,名字也可以表現長幼排行,先秦時多在名前加上孟(伯、長)、仲、叔、季來表示。例如:孟姜女;孔丘,字仲尼;伯夷、叔齊兩昆仲。唐代則以數字來表示,稱為行第(大排行)。例如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中的「杜二」是指杜甫,白居易《與元九書》的「元九」指元稹,韓愈《祭十二郎文》等,都是以名字來表示長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