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2013年勞動法對喪假的規定

2013年勞動法對喪假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喪假,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但享有喪假人員的範圍和天數,未見相應的明確規定,所以只能參照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中,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壹至三天的婚喪假的規定執行。

所以按照規定,妳爺爺去世請假的話,不屬於喪假。更加談不上補貼了。

當然妳企業願意,那就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