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安管理處罰法罰款標準如下:
(1)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場所秩序,公***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秩序的。
二、治安管理處罰的原則是什麽
治安管理處罰的原則如下:
1、行為與處罰法定原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2、處罰與違法行為相當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3、公開、公正原則。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4、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5、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