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帥府位於廣州市海珠區紡織路東沙街18號,因孫中山1917和1923年兩次在這裏建立革命政權而得名。
1923年至1925年間廣州成立大元帥府,孫中山先生擔任大元帥,在南方發動民眾領導革命準備北伐 。後來中山先生北上,臨時指定胡漢民為“代帥”,當時壹切軍政經費的開支,都靠廣東壹省全力支持 。
大元帥府前身為始建於清光緒33年(1907年)的廣東士敏土(cement)廠,也就是廣東水泥廠。廣東水泥廠是當時我國第二大水泥廠,其生產規模僅次於天津開平水泥廠。1917年7月,孫中山來到廣州,建立中華民國軍政府,任海陸軍大元帥,開展護法運動的時候,征用這裏作為大元帥府;1923年2月,孫中山重返廣州進行革命活動,同樣也在這裏建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孫中山逝世後,這裏曾作為國父文化教育館兩廣分館、國父紀念館等。廣州解放後,該處先後成為部隊和省有關部門的辦公用房,在1964年後成為廣東省農業機械供應公司辦公和居住用房。1998年10月,大元帥府的舊址被移交給廣州市文物管理部門,籌建孫中山大元帥府紀念館。 大元帥府在1983年8月被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989年6月被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996年11月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