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符號的用處是指示被索引的圖所在的位置,便於迅速查找。
索引符號分為兩種:索引號和被索引大樣好。前者是單圓圈,後者是雙圓圈。索引符號由圓圈數字,引出線,剖切線組成,剖切線指向剖切圖形。
索引符號圓圈數字(或字母)由兩部分組成,分子數字(或字母)是大樣圖的編號,分母表示大樣圖所在圖紙的頁號,當大樣圖在本頁時,分母是短橫線。被索引大樣圖符號是雙圓圈和數字(或字母)組成。數字(字母)的編號和索引符號壹致。
被索引的大樣圖素在的頁面號與索引號的分母壹致。
擴展資料:
按“國標”規定,索引符號的圓和引出線均應以細實線繪制,圓直徑為8-10mm。引出線應對準圓心,圓內過圓心畫壹水平線,上半圓中用阿拉伯數字註明該詳圖的編號,下半圓中用阿拉伯數字註明該詳圖所在圖紙的圖紙號。
如果詳圖與被索引的圖樣在同壹張圖紙內,則在下半圓中間畫壹水平細實線。索引出的詳圖,如采用標準圖,應在索引符號水平直徑的延長線上加註該標準圖冊的編號。
當索引符號用於索引剖面詳圖時,應在被剖切的部位繪制剖切位置線。引出線所在壹側應為投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