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服兵役壹般兩年。中國兵役制度分為兩種:壹種是義務兵役制,又稱征兵制亂此核。這種制度是國家利用法律形式規定公民在壹定的年齡內必須服壹定期限的兵役,帶有強制性。另壹種是誌願兵役制,又稱募兵制。這種制度是公民憑自願應招到軍隊服兵役,並與軍方簽定服役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
第二十六條 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
第二十七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批準可以選改為軍士;服現役期間表現特別優秀的,經批準可以提前選改為軍士。根據軍隊需要,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軍士。 軍士實行分級服現役制度。軍士服現役的期限壹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周歲。 軍士分級服現役的辦法和直接從非軍事嘩掘部門招收軍士的辦法,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