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屬於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裏面也是有公務員編制的。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4號)規定,設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藥監局全名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是屬於事業單位,還是公務員性質的。其職責包括:
1、綜合和規劃財務司,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2、政策法規司,研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3、藥品註冊管理司,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標準、技術指導原則,擬訂並實施藥品註冊管理制度;
4、藥品監督管理司,組織擬訂並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擬訂並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5、醫療器械註冊管理司,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分類規則、命名規則和編碼規則,擬訂並實施醫療器械註冊管理制度;
6、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司,組織擬訂並依職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擬訂並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7、化妝品監督管理司,組織實施化妝品註冊備案工作。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技術指導原則;
8、科技和國際合作司,組織研究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審評、檢查、檢驗的科學工具和方法,研究擬訂鼓勵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9、人事司,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執業藥師資格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