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制、核準制、註冊制各自的區別:
1、審批制主要用於資本市場發展的初期,我國目前是核準制,香港,美國則是註冊制。這兩者的不同在於核準制在公司上市時需要證券監管機構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上市。所以說監管機構有很大的權利,這也導致了資本市場並不能完全的市場化。註冊制則不同,註冊制是成熟市場的壹種股票發行制度,監管部門會設立壹個標準,只要達到標準,都可以上市,更加的市場化。
2、註冊制和核準制的區別是前者審核機構只對註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而後者則是經證券管理機關批準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由此我們能發現,註冊制發行股票後,該股後期的走勢全部交給市場,而核準制則是發行股票之後,基本上它的走勢與監管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