琺瑯的讀法是fà láng(聲母:f,l;韻母:a,ang;聲調:去聲,陽平)。
琺瑯又稱“佛郎”、“法藍”,是由中國隋唐時古西域地名拂菻音譯而來。琺瑯器是以琺瑯為材料裝飾而制成的器物。
琺瑯基本成分為石英、長石、硼砂和氟化物,與陶瓷釉、琉璃、玻璃同屬矽酸鹽類物質。依據具體加工工藝的不同,又可分為掐絲琺瑯器、鏨胎琺瑯器、畫琺瑯器和透明琺瑯器等幾個品種。
擴展資料
琺瑯的制作分類:
根據制作方法大致可分掐絲琺瑯、內填琺瑯(即嵌胎琺瑯)、畫琺瑯等。掐絲琺瑯和鑲嵌琺瑯很久就在國內出現,歷史記載可追溯到宋元時期,但真正能在國內制作應是元代成吉思汗進攻大食,將該地工匠俘虜押回制作,並將該技藝傳入中原。
至明代,永宣宮廷中開始廣泛制作應用掐絲琺瑯,之後的景泰時期最有名氣,即人們俗說的“景泰藍”。畫琺瑯則出現較晚,於十五世紀中葉在歐洲佛朗德斯發明,十五世紀末在法國中西部裏摩居以內添琺瑯工藝為基礎,發展成畫琺瑯重鎮。
隨著中西方貿易交往,從廣州等港口傳入國內。當時稱謂“西洋琺瑯”或“洋琺瑯”。清代宮內的畫琺瑯制作要在康熙三十二年、琺瑯作與玻璃廠成立之後才能開始研究制作、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