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傳體史籍的“正史”地位
紀傳體史書以人物為記載中心,是繼編年體而興的史書體裁。編年體史籍雖然有脈絡清楚、時間明確的優點,但每壹時間單位則不可能容納太多的內容;紀傳體正是克服了編年史這種缺陷,以多種史書結構囊括了各方面史事。這種綜合布局的史書體裁覆蓋面廣,歷史內容豐富,很符合封建帝王的“大壹統”思想,所以得到提倡,被視為“正史”,在各類史籍中處於主導地位。
紀傳體是由西漢傑出的史學家司馬遷編撰《史記》所創造的。司馬遷(前145~前90),字子長,漢左馮翊夏陽(今陜西韓城縣)人。他38歲時繼承父誌,開始撰著《史記》,凡十七八載,加之刪削改訂,歷時約20年。《史記》原稱《太史公》,又稱《太史公書》《太史公記》,三國以後才有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