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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特根斯坦與《邏輯哲學論》

《邏輯哲學論》這本書給了邏輯實證主義者們極大的啟示,其作者是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 年)。本段文字對於他的概述篇幅之所以比大多數哲學家都長,因為他有著不同尋常的特質,即他激發了兩個哲學運動——邏輯實證主義和後來以“日常語言哲學”之名為人所知的哲學。這兩個運動都在 20 世紀主導了分析傳統的發展。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後壹個運動在很多方面都對前者進行了駁斥。

維特根斯坦出生於壹個富裕的、有教養的維也納家庭。他對物質財富不感興趣,所以完全放棄了他的繼承權。他於 1911 年到英國的曼徹斯特學習航空工程學。他在數學思維方面的天才很快便得到了承認,並且被推薦到劍橋跟隨伯特蘭·羅素學習。“壹戰”期間,維特根斯坦回到奧地利入伍當兵。有這樣壹個傳說,他在背包中裝了壹沓稿紙,並帶著它走進戰壕。不久,他被意大利人俘虜了,作為戰俘,他開始著手寫作《邏輯哲學論》。(它和波愛修的《哲學的慰藉》、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壹起被歸入“獄中寫成的偉大著作”之列。)

《邏輯哲學論》只有區區百余頁,由壹系列的七個壹組的命題構成。每個命題之後是按次序編號的對該命題的評註,或是對評註的評註,或是對評註的評註的評註。例如,第壹頁是這樣開始的:

1.世界是所發生的壹切。

1.1 世界是事實的總體,而不是事物的總體。

1.11 世界為諸事實所規定,為其全部事實所規定。

1.12 因為事實總體規定那發生的事情,也規定所有未發生的事情。

1.13 在邏輯空間中的諸事實就是世界。

1.2 世界分解為諸事實。

1.21 每項事情可以發生或者不發生,而其余壹切事物仍保持原樣。

2.所發生的事情——壹個事實——就是諸事態的存在。

維特根斯坦認為,因為關於世界我們可以說出真實的東西,所以語言的結構壹定以某種方式反映了世界的結構。這就是他在命題“世界是事實的總體,而不是事物的總體”中所表達的那部分含義。那麽,組成世界的事實是什麽呢?用羅素的術語來說,它們是“原子事實”(atomic facts)。它們是能夠被陳述的最簡單的事實,其他壹切更為復雜的真理都可以被分析為這些簡單真理。在《邏輯哲學論》這本書裏,維特根斯坦並沒有確切地說出這些事實是什麽,不過,這些事實正是實證主義者們試圖建構基本句和證實句時所尋求的事實。

實證主義者們也喜歡《邏輯哲學論》的其他壹些方面,並且特別贊同維特根斯坦所提出的哲學概念:

關於哲學問題所寫的大多數命題和問題,不是假的,而是無意義的。因此我根本不能回答這類問題,而只能確定它們是無意義的。

哲學中正確的方法是:除了可說的東西,即自然科學的命題——也就是與哲學無關的某種東西之外,就不再說什麽……這個方法將是唯壹嚴格的正確方法。

這些段落似乎完整地表達了邏輯實證主義者中強硬派的意見。因而不足為奇,他們會把維特根斯坦視為自己中的壹員。然而,《邏輯哲學論》中的某些令人費解的表述使維也納學派的成員們深感焦慮。例如,維特根斯坦寫道:“本書的全部意義可以概括為:凡是可以言說的東西都可以說清楚;對於不可言說的東西應該保持沈默。”所以,實證主義者們想把維特根斯坦的話解釋為:“形而上學家們,閉嘴!”但維特根斯坦本人似乎對他所謂的“沈默”有著異乎尋常的興趣,並對此作出令人難以理解的暗示。在命題 中他寫道:

我的命題應當以如下方式來起闡明作用:任何理解我的人,當他用這些命題為梯子而超越它們時,就會終於認識到它們是無意義的。(可以說,在登上高處之後他必須把梯子扔掉。)他必須超越這些命題,然後他就會正確地看世界。

在這裏,維特根斯坦承認他自己的命題是無意義的,但看起來是某種特殊的更高級的無意義。這更高級的無意義是什麽呢?維特根斯坦繼續寫道:

世界上的事物是怎樣的,對於更高者來說是完全無關緊要的。上帝並不在世界中現身。

神秘的不是世界之中的事物是怎樣的,而是世界存在著。

時空中的人生之謎的解答在時空之外。

維也納學派漸漸在驚駭中明白了真相。維特根斯坦是個神秘主義者!他比形而上學家還要壞。

有壹段時間,維特根斯坦對《邏輯哲學論》似乎是滿意的。這本書回答了壹切可能被合理提出的哲學問題。

正如他寫的那樣:“如果答案不可言說,那麽問題也就不可言說。謎是不存在的。如果壹個問題可以提出,那麽它就可能得到回答。”

維特根斯坦脫離了哲學。他到奧地利阿爾卑斯山區的壹個小村莊裏當起了小學老師。但他並未從這份新工作中獲得快樂,他的思維也並沒有停止。羅素帶頭行動,把維特根斯坦請回劍橋,並將《邏輯哲學論》作為維特根斯坦的博士學位論文通過答辯。維特根斯坦被授予摩爾退休後空出來的教授席位。此後,因為維特根斯坦重新回歸哲學,哲學界發生了很多令人興奮的事情。

然而,很快就有傳言,維特根斯坦現在關於哲學所說的東西,並不是人們之前預期他會講的東西。但人們很難確切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麽,因為古怪的維特根斯坦對他的新觀點深藏不露,並且他還堅持要他的學生也這麽做。盡管如此,他講座的學生筆記的壹些油印復印件開始流傳開來。他這個時期的工作直到他死後才以《哲學研究》之名出版。但在這部著作出版很久以前,維特根斯坦的思想發生重大轉變已成為眾所周知的了。無論這是好是壞,《邏輯哲學論》中的實證主義和神秘主義都不見了。可這兩本書仍有***同之處,哲學仍被視為在本質上是與意義有關,並仍然屬於語言學的轉向。在《邏輯哲學論》中,維特根斯坦曾寫道:“我的語言的界限意謂我的世界的界限。”在《哲學研究》中,他仍然堅持這個觀點,但與在《邏輯哲學論》中相比,語言本身的有限性似乎要弱很多。

我們先來看壹下意義的問題,並由此進入對《哲學研究》的討論。從柏拉圖到《邏輯哲學論》這段哲學史,意義的主要模式是指稱模式和命名模式。例如弗雷格、羅素以及《邏輯哲學論》的作者等哲學家,即便在他們對“指稱”和“意義”作出了區分的地方,“指稱”仍然被賦予了優先地位。維特根斯坦認為,歷史上賦予命名以優先地位,以之為意義的主要方面,這產生出遍布整個西方思想的形而上學圖景,然而它是錯誤的。柏拉圖認為語詞必須是永恒不變地存在著的事物的名稱,而在可見世界中並沒有這樣的事物,所以他提出了超世俗的理型理論。亞裏士多德認為,語詞是對此世界中的不變事物的命名,即對實體的命名。在中世紀,唯名論者也認為語詞是名稱,但認為它們並不命名事物。所以他們的結論與埃科(Eco)的小說《玫瑰的名字》裏最後壹句話很相似,即“我們只有名稱”。經驗主義者堅持語詞是對感覺材料的命名,任何不這麽做的語詞都是不可信的。實用主義者認為語詞是對行動的命名。而實證主義者、羅素以及早期維特根斯坦則認為語詞是對原子事實的命名。

後期維特根斯坦與這種傳統徹底決裂,並宣稱“壹個詞的意義是其在語言中的用法”。他寫道:

想壹下工具箱中的工具:有錘子、鉗子、鋸子、起子、尺子、膠鍋、膠、釘子和螺釘。——詞的功能就像這些東西的功能壹樣,是多種多樣的。

(而兩者之中又都有相似性。)……這就好像我們往機車的駕駛室裏張望,看起來所有把手差不多都壹樣。(自然,因為所有的把手都是用來進行操作的。)但其中的壹個是曲柄把手,可以連續地運動(它用來調節閥門的啟閉);另壹個是轉換把手,只有兩個有效位置,或開或關;第三個是制動把手,推得越猛,剎車剎得越緊;第四個是氣泵把手,它只在往復運動時才有效。

像工具或火車頭裏的機械壹樣,語言也能起作用,而且其意義就在於其所起到的作用。設想有兩個人正駕車飛快地駛向某個目的地,因為前燈撞壞了,所以他們拼命想趕在日落前抵達,司機說道:“唉,真倒黴!日頭剛剛落下。”這時,如果那個乘客帶著壹臉的優越感說:“現在我們知道了太陽是不會‘落下’的,產生這種錯覺是地球自轉所導致的”,他說的話有任何意義嗎?當然沒有,因為在這個語境中,他的話並沒有起作用。(如果在另壹個語境中,同樣的語句或許會有作用。)事實上,把這種科學事實應用到上述語境只能說是發了瘋。下面的場景同樣是瘋狂的:如果這個乘客在汽車儲物箱裏發現壹把錘子,他拿起錘子就敲打司機,同時還解釋他的行為說:“錘子是用來敲打的。”是的,但不能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對無論什麽東西都加以敲打。語言也是如此。

不過,壹件工具能有好幾種功用。在某些情境中,壹把錘子既可以用作武器又可以用作鎮紙。而語言呢?它只有如邏輯實證主義者所提出的兩種用法(壹種是表象的功能,壹種是表征的功能)嗎?維特根斯坦問道:

那麽,壹***有多少種語句呢?比如說,陳述句、疑問句和命令句?——有無數種:我們稱之為“符號”、“語詞”、“句子”的東西有無數不同的用法。而這種多樣性並不是固定的,壹旦給定就壹成不變;我們可以說,新的語言類型,新的語言遊戲,會產生出來,而另外壹些則逐漸過時而被遺忘。

這個評論體現了維特根斯坦的意義理論的另壹個方面,這個方面與其“意義是用法”的主張有關。他寫道:“‘語詞到底是什麽’這個問題就類似於‘象棋中的棋子是什麽’……我們說棋子的意義就是它在遊戲中的作用。”維特根斯坦把他的主張總結為:任何壹種語言都是壹種“語言遊戲”。讓我們仔細考慮壹下這個觀點。所有的遊戲都要遵守規則。遊戲中壹個棋子(或壹個籌碼,壹張紙牌,壹只棒球手套)的意義源於其根據規則所定的作用。什麽是卒子?壹個除了第壹步可以走兩格之外,只能向前走壹格的棋子。它向兩邊走時,可以吃掉對方的棋子,當走到對方的底線時轉變成皇後。語詞、短語和表述也與此類似——都要遵守規則,它們被賦予的意義源於語言遊戲規則。有很多種規則決定著語言的用法:語法規則、語義規則、句法規則以及壹般被稱為語境規則的規則。其中壹些規則非常嚴格,壹些非常靈活,還有壹些則是可以協商的。在不同的遊戲中,規則的這些差異確實存在(象棋的規則就比“丟手絹”要嚴格),甚至在同壹個遊戲中,也存在這些差異(規定卒子怎麽走的規則比較嚴格,而對卒子的大小規定就是靈活的)。但即使是靈活的規則也是規則,如果違反了規則,就有相應的結果。當語言遊戲的某些給定規則被以微妙的方式破壞時,像維特根斯坦說的,“語言休假去了”,產生的壹個結果就是某種哲學(例如形而上學),另壹個結果是某種瘋狂(如《愛麗絲漫遊仙境》)。這裏提到《愛麗絲漫遊仙境》是不無理由的。《愛麗絲漫遊仙境》這類書是維特根斯坦最喜愛的書,這無疑是因為它們是語言玩笑手冊,它們展示出語言的某些方面的作用被誤解時所導致的瘋狂。請思考以下情節,當白國王讓愛麗絲往下看看路面並問她有沒有看到人時,愛麗絲說:“我看到沒有人在路上。”國王回復說:“我真希望我有這麽壹雙眼睛,能在這個距離之外看到沒有人!”這裏有什麽不對頭嗎?這個玩笑建立在被某些“日常語言哲學家”稱為“範疇錯誤”的基礎之上,這源於對某些語言事實的不當歸類以及由此得出的荒唐結論。(根據“範疇錯誤”這個術語的發明者吉爾伯特·賴爾的看法,笛卡爾犯了這種歸類錯誤,導致了身心二元論問題。笛卡爾把“心靈”歸入和身體相似的範疇,使心靈成為“思維的事物”——幽靈般的精神性存在者,這便使心靈以某種方式與物質性存在者相同,但沒人能明白這種方式到底是什麽。)

或者考慮壹下白王後這個例子,她許諾付給她的侍女們“每周兩便士,以及隔天(every other day)壹桶果醬”,但她後來卻拒絕給果醬,因為今天永遠不會是任何另外壹天(other day)。可以肯定,在這種情景下,語言去休假了。

實證主義者們探索實在的最簡單的成分,以便在其上建立科學大廈,他們的情況如何呢?維特根斯坦問道:

但是,組成實在的那些簡單構成部分是什麽東西呢?椅子的簡單構成部分是什麽呢?——是做椅子的壹小塊木料?還是分子或原子?——“簡單”意味著不是組合的。這裏的關鍵是:在何種意義上是“組合的”?談論“椅子的簡單部分”是根本沒有意義的。

以上就是對於原子事實的探究。

在《邏輯哲學論》中,維特根斯坦寫道:“哲學家們的大多數命題和問題,都是因為我們不懂得我們語言的邏輯而產生的。”他在《哲學研究》中仍然或多或少堅持同樣的觀點,但到那時他對“我們語言的邏輯”的理解已經發生了根本的改變。哲學家的工作不再是揭示隱藏在語言背後的邏輯,而是揭示蘊含在日常語言之中的邏輯(由此有了“日常語言哲學”這個術語)。哲學家要表明無法掌握這種蘊含的邏輯會導致“用語言來蠱惑我們的理智”,並且表明,倘若無理由地幹涉我們思考和談論這個世界的日常方式,就會導致“語言的休假”,正是這個“語言的休假”產生出大量笑話,構成了我們大部分的哲學史。維特根斯坦說過,“(我的哲學旨在)給捕蠅瓶中的蒼蠅指明出路”。當然,在維特根斯坦的故鄉維也納,我們很容易便能做出壹個普通的捕蠅瓶,只需往醋瓶子裏放些蜂蜜就行了。

在愉快的飛行途中,蒼蠅會因聞到蜂蜜的味道而偏離它的路線,飛進瓶子。它要麽在這黏黏的、甜甜的東西裏淹死,要麽嗡嗡叫著等死。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大多數哲學都像嗡嗡叫著等死的蒼蠅。“給捕蠅瓶中的蒼蠅指明出路”不是去解決哲學問題,而是去消解哲學問題,指明這些問題是由於背離日常語言才產生的。這個比喻說明了維特根斯坦思想中保守的壹面。他認為:“哲學不應該以任何方式幹涉語言的實際使用;它最終只能描述語言的實際使用。因為它也不能給語言的實際使用提供任何基礎。它讓壹切如其所是。”

此處明顯的自鳴得意讓人聯想起摩爾。但是對他們兩人的這種比較,雖然在某些方面是好的,但某些方面卻很糟糕。維特根斯坦的內心處於持續的騷動和困惑。他和他的思想中帶有某種沈思的憂慮,這掩蓋了上文所言的弗美爾式小市民的自我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