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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道的英文

I know where the People Road is.

我知道人民路在哪裏。

這種東西沒有嚴格的翻譯,妳可以說 Renmin Road/avenue也可以把人民 翻譯成people,目前我國沒有統壹的標準,可能各個城市會有自己的標準。

如果想多了解妳可以看下文

我國街道名稱的英譯方法,目前大體上有三大類:壹是“漢語拼音法”,二是“音意結合法”,三是“全盤意譯法”。

所謂“漢語拼音法”,就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早已通過的中國專有名詞的翻譯采用漢語拼音方案那樣,用漢語拼音方案來處理我國街道名稱的英譯。例如:“亮馬河南路”英譯為 Liangmahe Nanlu ,“ 東直門外大街 ”英譯為Dongzhimenwai Dajie,“北十九道街”英譯為 Beishijiudao Jie,“沙面大街”英譯為 Shamian Dajie,等等。有的還將每壹個漢字單獨譯為壹個詞,如:“光華路”譯為 Guang Hua Lu。

所謂“音意結合法”,是指將專名部分作音譯處理,通名部分作意譯處理。這是比較流行的譯法。象將“城中路”譯為 Chengzhong Road, “ 民主街 ”譯成 Minzhu Street這樣的例子,已是眾所周知,不必多舉了。

問題是, 事情並沒有這麽簡單。我們的祖宗,在“路”、“街”之前,還設有“大、幹、正”,還有“東、西、南、北”,還有“上、中、下”,還有“前、後、內、外”,還有“支、橫、新、舊”,還有“壹、二、三、四......”等等,不壹而足。有的則稱“路”為“道”。

有人將“大道”、“大街”,壹時譯為main Road ,main Street,壹時統譯為 Avenue,或譯為法式的 Boulevard,有時則視“大”如不見,幹脆譯為 Road 和 Street了事。如“沙面大街”只譯為Shamian Street。

至於對“東、西、南、北、中”的處理,則呈“三足鼎立”之勢,把這些方位詞分別放在前、中、後的位置上,如:同壹條“天寧南路”就有 South Tianning Road,Tianning South Road 和 Tianning Road South,分別都有來自外國或香港地區的出處依據。然而,已經逐漸有了將“東、西、南、北、中”並入專名部分去的傾向,如:將“解放中路”譯為Jiefangzhong Road。

而對“前、後、內、外”,“上、下”,“支、新”的處理,也是“各顯風騷”,“自樹壹幟”,使人眼花繚亂。如“水西門外江東門新街”譯為 “ New Street,Jiangdong Gate ,Outside Shuixi Gate”,有的則將“外”譯為“Outer”。

談到“裏、巷、弄”,似乎不大好弄。辭典和壹些譯例表明,這三者均可譯成或Lane或Alley或Alleyway。在1981年出版的我國第壹部《中國電話號碼簿》“安徽”壹章中,同是合肥市的巷,有譯成Alley的,如“向陽壹巷”譯為 Xiangyang Alley No.1,也有拼音化的,如“大眾巷”譯成Dazhong Xiang.在幅頁廣大,人口眾多的我國,與這三者表意相同的,還有“條”、“胡同”等等,意譯也同上,各顯“神通”。

所謂“全盤意譯法”,顧名思義,是徹底的意譯法。如:“五壹路”譯為“May 1st Road”,“天壇路”譯為“Temple of Heaven Road”,“珠江路”譯為“ Pearl River Road”,甚至將“經四緯六路”譯為“Longitude 4 Latitude 6 Road”, 等等。這種方法,畢竟不多,茲不詳表。

(2)外國人對我國街道名稱的英譯

正當國人對街道名稱的英譯呈五花八門之勢,起“春秋戰國”之爭時,外國人對我國街道名稱的英譯卻悄悄地趨向於“漢語拼音”式的規範化。且不說是我們應了“人生識(英文)字糊塗始”這句話呢,抑或外國人畢竟是“旁觀者清”,還是實在壹點看看英文老祖宗的後代和使用或流行英語的國家的人是怎樣翻譯我國的街道名稱吧。

此事不難。讓我們看壹看外國駐華使領館地址的英譯,就應有所啟發。且看:英國駐華使館所在的“光華路”是Guang Hua Lu;

美國、新加坡駐華使館所在的“建國門外秀水北街“是Xiushui Bei Jie,Jian Guo Men Wai;

加拿大、馬來西亞、澳大利亞駐華使館所在的“東直門外大街”是Dongzhimenwai Dajie;

挪威駐華使館所在的“三裏屯東壹街”是Dongyi Jie , San Li Tun;

荷蘭駐華使館所在的“亮馬河南路”就是Liangmahe Nanlu;

羅馬尼亞駐華使館所在的“日壇路東二街”則幹脆為Ri Tan Lu Dong Er Jie;

有人可能懷疑這是中方編印使館地址時的譯文。我們可以看看外國駐華外交官的“原始譯作”:澳大利亞駐華使館簽證部1987年12月15日開具的壹份證明書上“北京東直門外大街15號”的英譯是“15 Dongzhimenwai ,Beijing”。 其時並未將“大街”譯出,後來就補譯成Dajie, 故至今仍在其官員名片及簽證通知等文件上將“東直門外大街”譯為“Dongzhimenwai Dajie”。

日本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所在的“環市東路”在該國領事官的名片上的英文是 Huanshi Donglu。

(3)外國人對其本國街道名稱的英譯

外國人在處理本國街道名稱的英譯時,是如何進行的呢?

英語國家的街道名稱,本身就是英語, 沒有英譯的問題。

法文的街道單詞有Rue , Avenue和Boulevard 等,英譯時照用這幾個詞不誤,而沒有考慮要改成對應 的 Road或Street或什麽的。

馬來文中的街道稱Jalan,馬來西亞的街道名稱在英譯 時並沒有應否改譯為Road或Street的爭論。

意大利的街道稱Via, 意大利的街道名稱在英譯時理直氣壯地用Via,並沒有人說這是貽笑外人或貽誤外人。

德文的“街道”原寫成Straβe,考慮到英譯時英文打字機沒有倒數第二個字母那樣的字體,德國人寧願用兩個“S”代之而堅持用德式的街道單詞,寫成Strasse, 似乎並沒有人譏笑那是“德式洋徑濱英語”。

連我們壹衣帶水的近鄰日本,在街道名稱的英譯上也沒有我們那麽復雜,其街巷單詞,有借用漢字表示的“町”和“丁目”,讀如 MACHI 和CHOME,日本人英譯其街道名稱時,也毫不猶豫地“照用Machi和Chome可也”,並無研討是否要改譯成Road或Street和Lane或Alley。

在詞序方面, 不少外國人還堅持保留其本國文化固有的語序。如法國人、馬來西亞人、意大利人堅持通名前置法,即將Rue、Jalan、Via放在專名部分的前邊,日本人則保留通名後置法。然而,並沒有人因為他們不用Road和Street而說他們譯得不地道。

看來,這裏有壹個保留本族語言的文化傳統的問題。

(4)我國街道名稱英譯的趨向

街道名稱之所以要翻譯,是為了方便交流,再具體壹點說,主要是方便依名尋街和通訊連系,而不是用於炫耀外文的研究和精通。

說到依名尋街, 外國人在北京要問“東直門外大街” 怎麽走, 我看用Dongzhimenwai Dajie要比Outer Dongzhimen Main Street 要立竿見影得多。 對Dongzhimenwai Dajie,不管妳懂英語與否,無論士農工商,賣冰棍的,拉大車的,男女老少,都知其意。

這不是壹種偷懶的作法,而是壹種講求實效的方法。至於通訊聯系,郵遞員最有發言權。用“漢語拼音法”英譯的街道名稱,在小學學過漢語拼音,在中學繼續學普通話的郵遞員都能看懂,比那壹街多譯的“音意結合法”容易多了,更不用說那種“全盤意譯法”了。

其實,我國街道名稱英譯已經有壹種逐漸走向“漢語拼音化”的趨向了。早在1981年,我國出版第壹部中英對照的《中國電話號碼簿》時,對街道名稱的英譯大體上可分兩大類:壹類是“漢語拼音法”,另壹類是“音意結合法”(包括極少量的“全盤意譯法”)。

當時在該書出現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29個( 臺灣省除外,海南省未建 ),用“漢語拼音法”英譯街道名稱的省、市、 自治區有 16個,分別是北京、福建、甘肅、廣東、廣西、黑龍江、湖南、江西、吉林、遼寧、青海、山西、四川、天津、雲南和浙江,而出現在其他13個省、市、自治區的街道名稱則主要用“音意結合法”譯成英文。但是,其中也有兩法“交叉”的情況。如浙江部分紹興的街道名稱是用“音意結合法”翻譯,而江蘇部分徐州的街道名稱用“漢語拼音法”英譯。

(5)並非結論的結語

街道名稱的英譯,是不少人認為易而為之,卻又是不少人總覺得不盡人意的壹項工作。僅靠某個權威人士出來講話,或光發表幾篇文章是不能解決問題的。當然,人們,特別是初涉譯壇的人,無疑可以從壹些體會文章中得到啟迪,舉壹反三地動手譯來。

我們應當註意“漢語拼音化”的趨向。在“路、街、巷”等容易找出對應的英語Road、Street、Lane之時,不妨意譯這些通名部分,而不妨把“前、後、左、右、上、中、下”等字歸到專名部分以“漢語拼音法”處之。如“工農北路”可以譯作Gongnongbei Road,因為,人們往往在實際應用中,漢語也會把“工農北路5號”略為“工農北5號”,而郵遞員也心知肚明。同樣,“中山壹路”可譯成Zhongshanyi Road。

然而,如果要達到街道名稱英譯的統壹、規範,推行“漢語拼音法”無疑是“快、好、省”的,英語老祖宗的後代,以英語為母語的外交官和外國友人,都這樣譯了,我們還怕什麽“不地道”!

之所以說“並非結論的結語”,是因為個人的意見不能作為使之規範的結論。誰可以作結論呢?各地的地名委員會可為之。

由地名委員會牽頭,翻譯組織,郵電、工商、文史等部門參與,廣泛討論研究定案,再經壹定的法律程序,是可為的.壹經確定,就應編輯印發街道名稱英中對照索引資料,象《香港街道地方指南》中的“街道索引表”那樣,既有中英索引,又有英中索引,豈不統壹、規範?!

其實,采用漢語拼音方案拼寫中國地名,這已經是1977年第三屆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通過,成為國際標準的。這似乎已經是結論了!

參考資料:

淺談我國街道名稱的英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