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東省廣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3、廣東省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4、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5、廣東省航運集團有限公司
6、廣東省商業企業集團公司
7、廣東新廣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8、廣東省絲綢紡織集團有限公司
9、廣東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10、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
11、廣東省水電集團有限公司
12、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
13、廣東聯合電子收費股份有限公司
14、廣東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15、廣東省韶關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16、廣東物資集團公司
17、廣東省廣新外貿集團有限公司
18、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19、粵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
21、廣東恒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2、廣東白天鵝酒店集團有限公司
23、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
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對省人民政府授權管理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
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得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企業應當自覺接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努力提高經濟效益,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
擴展資料: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廣東省國資委)於2004年6月26日正式掛牌成立。作為廣東省人民政府的直屬特設機構,受省政府委托履行省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對監管企業實行“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壹,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
截至2018年末,廣東國資監管企業資產總額達到104,422.97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25,827.92億元。其中,省屬企業資產總額16,868.44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4,971.87億元。覆蓋電力、物流、交通運輸、建築、外經外貿、金屬冶煉、旅遊酒店等多個行業,為我省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發揮了重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