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階段高職(專科)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填報誌願資格線
1.高職(專科)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文理類:文科類209分,理科類233分。
體育類:文化209分,專業省統考成績90分。
藝術類省統考:
美術類:文化165分,專業省統考成績155分;
音樂類(聲樂):文化165分,專業省統考成績120分;
音樂類(器樂):文化165分,專業省統考成績120分;
編導類:文化209分,專業省統考成績185分。
藝術類專業校考:文化165分,專業校考成績合格。
考生的文化分和相關專業考試成績除達到上述要求外,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還須符合我省及擬報考院校的有關要求。
2.第二階段填報誌願資格線:
文理類:文科類199分,理科類223分。
體育類:文化199分,專業省統考成績90分。
藝術類省統考:
美術類:文化160分,專業省統考成績155分;
音樂類(聲樂):文化160分,專業省統考成績120分;
音樂類(器樂):文化160分,專業省統考成績120分;
編導類:文化199分,專業省統考成績185分。
藝術類專業校考:文化160分,專業校考成績合格。
凡第壹階段未被高校錄取且符合上述相關科類填報誌願條件的考生,可填報文科類或理科類高職(專科)院校以及體育類或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誌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