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操作系統界面和網頁等現代排版環境下,如果指定用字體A來顯示某字符x但該字體並不支持這個字符,排版引擎通常不會直接放棄,它會根據壹個預先記好的列表來嘗試尋找能顯示字符x的字體,如果找到字體B能行,那就用字體B來顯示字符x。字體B就是當前這個情況的fallback。
比如,某中西文混排網頁指定用 Arial 來顯示正文,但漢字不受 Arial 支持,於是瀏覽器依次檢查 CSS font-family 屬性、瀏覽器設置、操作系統設置等處指定的可選fallback字體,嘗試尋找能顯示漢字的字體。比如可能會找到微軟雅黑。
於是,這個網頁上的西文都直接用網頁自身指定的字體 Arial 來顯示,而漢字用什麽 fallback 字體顯示會受到瀏覽器和操作系統的影響。字體 fallback 是個很重要的機制。因為有了這壹機制,排版引擎會努力讓任何文字都正常顯示,而不用依賴手動為文本中不同語言的文字分別指定字體。
擴展資料:
“字形”(glyph)指單個字(字母、漢字、符號等)的形體。
所謂“字體”(typeface)與“字型”(font),都是排印學與書法領域的專有名詞。無論港澳臺、中國大陸還是歐美等國非專業普通人士都無法區分作為專業名詞的“字體”(typeface)與“字型”(font)。
font是指某套具有同樣樣式、尺寸的字形;typeface則是壹或多個font在壹或多個尺寸的集合。
各個中文使用地區對於typeface和font沒有通用的翻譯。中國大陸國家標準(GB/T 16964.1-1997,為國際標準的官方翻譯)將typeface譯為“字體名稱”,font譯為“字型”。臺灣專業人士也將typeface譯為“字體”。壹般可將typeface譯為“字體”,font譯為“字型”。
篆書、隸書、燕體、楷書、草書、宋體、仿宋體、黑體等分別是某類相似風格(也稱“書體”)的許多個字體的集合,而不是壹種字體。兩位書法家寫出來的楷書就可稱為兩種字體;宋體在電腦上就有中易宋體和新細明體等字體。
20世紀90年代前後,儲存於計算機上的字形數據庫逐漸約定俗成地被英語使用者稱為“computer font”,雖然“font”在排印學與書法領域的原意和這裏所用的並不是非常吻合。
對於“computer font”中的“font”,中國大陸和臺灣香港翻譯不同,分別為計算機“字體”和電腦“字型”。隨著可縮放的矢量電腦字體的出現,“字型”與“字體”之間的界限也逐漸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