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的憑證,如合同、契約、收據、借條等。
借款字據格式如下:
欠條?
今欠某某***.**(大寫壹貳三?),於某日(或某情況下)全部還請(或分批分期還款,方式由雙方約定),特立此據?
年月日?
簽名
題頭應註明字據類型。借條、欠條均應由債務人書寫,收條應由債權人書寫。
個人的借條、欠條、收條由個人簽名,不應加蓋單位公章,單位的借條、欠條、收條除了單位要蓋章外,還要有經辦人簽名,借條、欠條、收條均應有大小寫。
大寫前面應有文字封頂、小寫前面應有人民幣或港幣的標記¥、HK$、US$,簽名或蓋章應緊跟上面的文字,不可留有太多空間。?
收到他人支票應在支票存根上簽名,且看過存根內容與支票金額壹致時才簽名。收到他人支票或電匯款壹般不用寫收條,若人家要妳寫,妳必須寫清楚“收到xxx支票壹張,號碼為xxx,金額為xxx元。”或收到xxx電匯貨款xxx元”。
擴展資料:
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欠條今天也有人稱作“白條”。欠條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為證明壹方欠另壹方財物而立下的字據,壹種憑據類應用文體。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壹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
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壹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