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風是人們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現出來的態度和行為。機關作風就是機關幹部職工的宗旨意識、職業道德、隊伍素質、制度建設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綜合體現。今年是省局確定的“作風建設年”,如何以此為契機,有效解決單位和個人作風渙散、紀律松散的問題,是每個領導者必須思考的課題。
健全制度。依制度管人,依制度辦事,是解決作風渙散、紀律松散問題的根本保證。必須建立壹整套相對穩定的規範性制度,從而使作風建設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避免朝令夕改、時松時緊。爭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我認為重點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幾個方面的制度。
壹是幹部任用制度。徹底改變目前這種“壹紙任命管到老”的幹部終生制現狀,真正實現“能者上,庸者下”,讓少數無視組織紀律、不幹正事的人混不下去,讓德才兼備的中青年幹部在政治上有盼頭。以此為導向,引導大家嚴格要求自己,奉獻國稅事業。
二是工作考核制度。首先必須實行全員考核,不允許不守紀律、不負責任的人“無考壹生輕”。其次要嚴格將工作考核與個人待遇掛鉤,真正實現幹不幹不壹樣,幹好幹差不壹樣,讓愛崗敬業的人經濟上有奔頭。
三是考勤、請銷假制度。通過嚴格的制度,規範單位的工作作風和工作紀律,這些制度既要全面、具體,又要簡單易行、便於操作。對各種會議、學習及集體活動的參與情況要有專人督辦,並將此登記匯總,列入工作考評。
四是崗位責任制度。根據稅收征、管、查三大系列業務工作流程修訂並完善崗位職責,進壹步細化、量化各崗位的具體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工作時限。在此基礎上,加大落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力度,使稅收執法和監督制約形成壹個規範有序的制度體系。
當然,制度的意義全在於落實,抓好制度的執行才是關鍵。
總之,機關的作風、紀律建設是隊伍建設的壹個重要方面,它是壹項長期的系統工程,我們必須堅持以教育為先導,以管理為手段,以制度為保障,常抓不懈,循序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