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起訴是可以起訴司機,也可以起訴車主或者是兩者都可以被列為被告,最主要的就是看案件的實際情況是怎麽樣的。在起訴賠償的時候就要在起訴狀裏面把所有案件事實寫清楚,特別是訴訟請求,這樣法院才會更好的進行受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是什麽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刑法上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並產生重大後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後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刑法上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交通肇事罪中所指的只要是發生在航空,鐵路運輸以外的陸路交通運輸和水陸交通運輸中的重大交通事故,對特定主體在航空運輸和鐵路運營中發生重大交通責任事故,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必須存在交通運輸過程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這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條件,也是交通肇事的原因。在交通肇事罪中,違規的行為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
(2)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必須造成重大事故,導致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也就是說行為人的違章行為與發生的嚴重後果之間應該也必須具備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雖有違章行為的存在,但無嚴重後果,或發生了嚴重後果,但不是由於行為人的違章行為所引起的,都不夠成交通肇事罪。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於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於發生事故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於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註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於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持壹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麽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