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考慮給孩子轉學,通常基於4個方面的目的:
1、享受更為優質的教育資源。就是擬轉入的學校,無論是知名度還是教學業績,都比孩子現在就讀的學校要好。將孩子轉入到新的學校,可以享有更加優質的教育資源,更好地促進孩子成長成才。
我的壹個同學的兒子,就是這樣的情況。考慮到省城的教育資源更好,而且轉入的是有著“五朵金花”之稱的知名小學,同學就在孩子讀小學三年級之際,從縣上的壹所小學將孩子轉到了省城某小學。
2、父母的工作地點發生變化。眾所周知,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孩子的教育成長,離不開父母的持續陪伴。但是,有的父母工作地點時不時會發生變化,若不給孩子辦理轉學手續,在孩子的教育上就會鞭長莫及。
比如,因為工作出色,夫妻雙雙從基層單位跨地區、跨省份調往大城市工作。這種情形之下,父母不可能撇下孩子在原工作地繼續讀書,普遍會選擇將孩子轉入新的工作地點附近的學校就讀。
3、不宜在現學校繼續讀下去。如果說基於前述兩種原因而轉學,都是父母主動選擇的話,那麽基於不宜繼續讀下去的原因而給孩子辦理的轉學,那都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被動選擇。
比如,孩子在校遭受欺淩、恐嚇等,產生了極度恐懼的心理,不敢去學校上學;或者在校期間遭受了重大人身傷害,留有巨大的心理陰影,繼續讀下去可能產生更壞的結果,而換所學校卻更有利於其健康成長。
又如,孩子在名校的最牛班級學習壓力巨大,長期成績墊底,就是所謂的“鳳尾”,壹直找不到自信心,越學越沮喪,成績每況愈下,迫使家長將其轉到普通壹點的學校去做“所謂的雞頭”,確實也有孩子因此轉學並且還在高考中考上名校的。
4、孩子主動提出轉學請求。有的孩子不喜歡就讀學校的管理模式,甚至是極度討厭現在的學校,在校期間消極對待,多次向家長提出轉學的想法。這在私立學校比較常見,有的實施軍事化管理,孩子入校體驗幾周後極度反感、非常抗拒,就再也不想上學了,央求父母為其辦理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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