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別”不是我們通常理解的“區別”,“分別”是帶著“貪嗔癡慢疑”之心去“區別”。概念定義和區分是我們學習的根本手段,佛法也不例外:如佛法中“如法”和“不如法”、“善男子、善女人”和“剛強難化眾生”、十善與十惡、佛與魔等等,當然是應該區別的。可是,如果您的區別基於貪嗔癡慢疑,或者只看到區別而看不到聯系,那麽這種區別就是有害的“分別心”。如:因“貪色”、“輕慢”之心而喜美厭醜;老師因學生資質不同而區別對待:善待優等生,不喜歡差生;對自己沒有完全搞懂的東西自以為是,武斷地認為某些知識是真理,聽不得不同意見,這是“癡”的表現;分別的目的是為了愛和憎,把善待自己的人美化得完美無缺,對曾經傷害和誤解自己的人充滿仇恨且念念不忘(嗔晦之心),不知惡人也具有可以改造、感化的佛性;無端地相信某人(如:某些執迷的粉絲看不到、不願聽關於偶像的半點缺點)或懷疑某人(疑神疑鬼,憑感覺懷疑他人有惡行惡言),這是“癡”與“疑”的表現;食物本來就是為了充饑,吃飯本來就是為了活著,可是有人挑三揀四(貪食),沒有必要地把食物分為“好吃”和“難吃”、“粗茶淡飯”和“山珍海味”;按照人類自己的私利,將小動物分為“害蟲”和“益蟲”(輕慢之心和貪心之表現),其實眾生都是應該善待的。
2.“執著”不是我們通常理解的“恒心、毅力、堅強”,而是“愚癡+偏激+沈迷”。我們修佛,壹心向往阿彌陀佛的極樂凈土,不再受俗世其他誘惑,這種執著是高尚的,不是有害的“執著心”;可是為了修佛往生,兩耳不聞窗外事,只求自己有成就,而不問眾生疾苦,甚至為了自修而見死不救,這種執著修佛充滿了貪佛法、迷佛法的心思,是不足取的。又如:瓊瑤愛情小說中的男男女女,仿佛是對愛情忠貞不渝,好像也令人感動,其實也不足取,因為是執著於個人的情欲。世界很大,人活壹世重要事情很多,戀情不是第壹位的,為情所困、為情自殉,忘卻了更為重要的社會責任,還美其名曰“癡情”,其實是“愚癡”。很多仁人誌士,能忍受感情挫折,而把男女之情升華為愛國、為民的事業追求,為了眾生“自由”,連“生命”和“愛情”都可拋棄,這樣才是最高境界的人生價值的實現。還有,搞科學研究或社會改革的死守陳舊的理論不放,思想不開放,聽不進他人的意見,頑固地堅持己見。至於執著於財色名利的追求,看不到六道輪回的真相,那更是愚癡、偏激和沈迷的。甚至有人到臨死時,還放不下親人或財產,不理解時間萬事萬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道理。壹句話:埋頭苦幹、拼命硬幹為眾生利益,佛法贊嘆;為自己,就是“執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