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講述蘭州至成都動車撞人,事發時的具體情況是:這輛動車是蘭州到成都的D762列車,列車當時在鐵軌中停留了長達兩個小時。然後慢慢啟動的時候,忽然就聽到?砰?的壹聲,聲音非常大,好似列車脫軌了。乘務人員馬上趕到現場,尋找列車發生聲音的地方。結果在車身的部位,看到有壹名男子倒在血泊中。警察馬上奔赴到現場,這名男子完全沒有了生命跡象,於是組織人員使用藍白色相間的裹屍袋包裹住,擡著這名男子的屍首離開了現場。根據現場的情況,我們了解到在這條鐵路的附近,防護網硬生生的扯開了壹個大洞,看似有鐵路之外的人員進出。若是這名男子並非乘客,那麽想必也是從這個大洞中進入列車軌道的。無論男子是否可以生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不符合國家法律的,都可能要追究法律上的責任。
壹、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壹名男子無故進入列車軌道中,被緩慢行駛的列車撞倒身亡
在事故發生的時候,壹名男子非法跑到列車的軌道中,旁邊的工作人員根本就不知情。在列車緩慢啟動的時候,這名男子被行駛的列車撞倒身亡。當時的聲音非常大,引起了七八個工作人員的註意。工作人員馬上奔赴到現場,經過查看以後,發現是壹名男子渾身是血,躺在列車的軌道之中。
二、鐵路的防護網被人為撕開壹個大洞,若是這名男子並非乘客,那麽就極有可能是自殺身亡,屬於擾亂公***治安
在警察趕到以後,經過查體發現這名男子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隨後警察使用裹屍袋將這名男子擡了出去,隨後在現場中做起了各種筆錄。其實,無論這名男子是否被撞身亡,私自跑到列車軌道中,影響列車行駛本身就是觸犯刑法的,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那麽,妳知道這名男子觸犯了哪壹條刑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