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基本精神包括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權精神、公正精神和和諧精神。
法治是人類社會進入現代文明的重要標誌。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的壹個基本框架。大到國家的政體,小到個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運行。對於現代中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壹體建設,才是真正的法治。
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同推進,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才是真正的法治。無論是經濟改革還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謂先行者,對於法治的重要性,可以說怎麽強調都不為過。
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既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法治是依據法律的治理
法治實際上包含了許多層面的含義,它是指壹種治國的方略、社會調控方式,法治是與人治相對立的壹種治國方略。法治強調以法治國、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亞裏士多德就明確提出“法治應當優於壹人之治”。
法治還是指壹種法律價值、法律精神,壹種社會理想,指通過這種治國的方式、原則和制度的實現而形成的壹種社會狀態。
總的來說就是法治包括實質意義上的法治和形式意義上的法治,也就是強調兩者的統壹,形式意義上的法治強調“依法治國”、“依法辦事”的治國方式、制度及其運行機制。實質意義的法治強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