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規則常識主要有:
1、行人過馬路應該走人行道到紅燈止步,見綠燈前行,黃燈表示警告。道路上的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等,每個公民都應當嚴格遵守2、根據道路劃分,-般情況下,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3、道路中設置專用車道的,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私自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4、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規定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5、行駛摩托車的駕駛員和乘坐人員都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帽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