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民辦教師補助政策,民辦代課教師補助政策條例全文
海南省解決原辭退民辦教師歷史
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7〕32號)精神,妥善解決我省原辭退民辦教師的社會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壹、適用範圍 ?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瓊府辦〔1997〕117號)規定,在1992年12月31日以前,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錄用或備案或持有民辦教師任用證書(非代課教師任用證),離開教師崗位後再沒有被黨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錄用的民辦教師,不含因刑事犯罪或違反計劃生育等政策規定被開除或辭退的民辦教師。
二、政策措施 ?
(壹)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對未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且健在的原辭退民辦教師,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即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每年100元繳15年的額度),由政府提供參保繳費補貼,幫助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具體辦法如下:?
1.未參加我省社會養老保險的,由居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將補助資金劃入其個人賬戶。?
2.已參加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居保經辦機構直接將補貼資金劃入其個人賬戶。?
3.補貼資金劃入個人賬戶時,尚未達到60周歲的,待其達到60周歲後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定按月享受養老金;已滿60周歲及以上的,從補助資金劃入個人賬戶的次月起,按規定計發增發養老金。?
(二)發放老年生活補助。?
原辭退民辦教師達到60周歲後,未領取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且健在的,根據教齡長短,按照每任教1年補助30元的標準計算,按月發放老年生活補助,不滿1年的按1年計。?
本實施意見下發之日已滿60周歲及以上的,自下發之日起發放,以前年度不計發。?
(三)發放已故人員撫恤金?
對在本實施意見下發之前已故的原辭退民辦教師,發放壹次性撫恤金(每任教1年補助30元的標準×任教年限×20個月)。?
三、資金來源和發放途徑。?
(壹)上述所需資金,主要由市縣財政負擔,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省與市縣財政按3∶7的比例分擔,並列入省和市縣年度預算。符合參保繳費補貼對象條件的,由居保經辦機構負責辦理相關參保登記和按規定發放待遇;老年生活補助、已故人員撫恤金的發放,由市縣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二)每年9月1日前,市縣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聯合確定符合條件的老年生活補助領取人數和資金預算後,會簽上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定並下達年度實施計劃。?
(三)市縣教育局每年12月份對下年領取老年生活補助人員進行生存確認和審核。原辭退民辦教師必須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民政部門、村(居)委會開具的生存證明,以及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未領取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金證明,作為下年老年生活補助發放依據。?
四、身份和教齡認定 ?
(壹)認定原則。?
按照尊重歷史、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和物證為主、組織調查為輔的原則,以市縣為單位開展身份和教齡認定。?
(二)認定程序。?
1.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海南省原辭退民辦教師老年生活補助申請表》(見附件1)及《海南省原辭退民辦教師身份和教齡認定表》(見附件2),並提供相關有效原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提供的有效原始材料為:原任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保存的文件、民辦教師任用證、民辦教師花名冊、工資領取憑證、學校分工或考勤表、任教的榮譽證、民辦教師培訓證、任教學生畢業合影等能說明工作經歷的有效信息材料。城區相關人員可直接向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農村相關人員向鄉鎮認定工作小組申請。?
2.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認定工作小組對個人提出的申請、教師身份和教齡認定表及相關原始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完成初審後報市縣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3.市縣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對個人提出的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全面審核。?
4.審核結果在相關城區、鄉、村、校進行公示,接受舉報監督並查證核實。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5.市縣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對原辭退民辦教師享受待遇人員名單進行確認,填報《××市縣原辭退民辦教師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連同專項工作報告壹式三份分別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備案。省教育廳負責匯總審核市縣情況並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報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據此審核下達省級財政負擔的'資金。?
6.市縣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審核確認的名單,安排補助資金發放或劃轉農保經辦機構。?
7.遷移流動到外市縣符合條件的人員,在原任教市縣申報,由原任教市縣負責做好調查取證、認定、公示和補助發放工作。?
五、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
(壹)組織領導。?
各市縣政府要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紀檢監察等部門組成的原辭退民辦教師老年生活補助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協調本轄區原辭退民辦教師老年生活補助組織實施。各市縣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和具體實施方案,報省教育廳備案。?
鄉鎮政府相應成立由鄉鎮領導任組長的專項工作小組,抽調勝任或熟悉相關政策的人員開展此項工作,確保工作任務完成。?
(二)職責分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相關政策解釋;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員身份和教齡認定以及壹次性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籌措、核撥工作。各市縣信訪、政法、公安和紀檢監察等部門要相互配合,確保原辭退民辦教師生活補助專項工作順利進行。?
六、有關要求 ?
(壹)開展政策宣傳。?
要利用廣播電視、村級政務公開欄等多種途徑,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重點宣傳開展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政策標準。要逐級把政策宣傳到鄉鎮、村、校,宣傳到政策涉及的對象,使他們盡快掌握政策,了解申辦程序,清楚所要提供的材料,並及時提出申請。?
(二)嚴格工作紀律。?
此項工作政策性強、時間跨度長、涉及面廣,因此在對人員身份和教齡認定時,要嚴格執行審核和公示程序,重點工作環節采取經辦人員審驗簽字、組織調查取證、深入走訪等措施和手段,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員,壹經查實要及時處理,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資格,並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認真做好材料整理歸檔。?
所有申請人的認定材料復印件要由專人審核簽字並加蓋公章,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任教及工齡原始證明材料、查證核實材料、公示結果、認定表等要有序組卷,裝訂存檔。?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