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國家海洋局發布了《海域使用申請審批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對海域使用申請審批作出了具體規定,在加強我國的海域管理工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海域管理工作的不斷推進,沿海各地對招標、拍賣出讓海域以及海域轉讓、出租、抵押等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全國人大第5次審議《物權法(草案)》,將海域使用權寫入了《物權法》,在立法上明確了其物權性質和地位。在新形勢下,對獲得海域使用權的方式以及海域使用權流轉作全面、具體的規定勢在必行。
2002年4月,國家海洋局發布了《海域使用申請審批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對海域使用申請審批作出了具體規定,在加強我國的海域管理工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海域管理工作的不斷推進,沿海各地對招標、拍賣出讓海域以及海域轉讓、出租、抵押等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全國人大第5次審議《物權法(草案)》,將海域使用權寫入了《物權法》,在立法上明確了其物權性質和地位。在新形勢下,對獲得海域使用權的方式以及海域使用權流轉作全面、具體的規定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