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24日,美、英、中、蘇、法等多數簽字國送交了批準書,《聯合國憲章》開始生效,聯合國正式宣告成立。
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聯合國的宗旨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基礎的友好關系”,“進行國際合作”。聯合國所有成員國都享有平等的表決權。聯合國的常設核心機構是安全理事會,它有權根據聯合國憲章采取必要的措施與行動,美、英、中、蘇、法為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安理會在決定重大問題時,采取五個常任理事國壹致的原則,即五個常任理事國都享有否決權。
幾十年來,聯合國歷經國際風雲變幻,在曲折的道路上成長壯大,為人類的和平與繁榮作出了重要貢獻。聯合國在實現全球非殖民化、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聯合國已成為當代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最具普遍性和權威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