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以單位名義申辦了人才引進,拿到了接收函,但個人沒有去辦理,過期了。。。
每個地方的政策不壹樣,在上海關於人才引進的撤銷是這樣辦理的:關於這個問題,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妳所說的“戶口下來了”是指妳的戶籍檔案已經落到單位的集體戶口,還是上海市人事局已經審批通過,在辦理的階段中?其次,申辦人才引進手續時,在上海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後,壹般不能撤消。如因特殊情況致使人才引進手續無法繼續辦理,必須由人才引進的申辦單位向上海市人事局提出申請,經上海市人事局審核批準後,方可由上海市人事局辦理撤消手續。也就是說,妳的戶口不是隨意可以退改的。那麽接下來就要明確公司想要如何處理妳的戶口!壹般來說,有兩種情況。壹,公司辦理撤銷手續,不再引進妳的戶籍。這樣做的話,妳還是有機會再次通過人才引進,進入上海。未經撤消的個人無法由新的工作單位申辦人才引進手續。二,公司並不撤銷人才引進,而是將戶籍辦好,那麽妳的戶籍會落到了公司集體戶口。這樣的情況下,妳應該依照勞動合同的服務條款(尤其是合同中有沒有關於辦理戶口的約定,有則要履行協議)和離職程序,提出辭職,單位沒有權利滯留離職者,也不能隨意退回已落戶的員工戶籍,單位理應及時辦理退工壹切手續。壹般來說,戶籍脫離公司,可辦理掛靠手續,將自己的戶籍委托人才中心管理,待新單位辦理轉調手續。所以妳的情況現在還不明確。檔案和戶口同時操作的(檔案跟著戶口跑)。妳壹定和公司溝通,公司的說辭會有公司自己主觀的意見,只有客觀分析現實處境,才能尋求相應法規、辦法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