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跳樓輕生,消防員施救犧牲,輕生女親屬要賠償消防員家人嗎?
消防員施救犧牲,不得不讓人感到遺憾,這是壹件令人無比痛惜的事。消防員20多歲花兒壹樣的年紀,在家也是父母手心的寶,就這麽被跳樓的人連帶著失去了生命。縱身壹躍的最後時間裏,還是緊緊抓著不松手。感動著,也遺憾著。關於提問所說的賠償,從法律法規來說,是沒有要求女方親屬擔負賠償的明確條款。雖然內心憤恨惋惜,但這就是現實。
對這個問題,我的看法是,消防員的犧牲,讓人痛心,讓人十分痛心。壹個年輕的生命,孩子還那麽小,就因為救助別人而犧牲,丟下孩子和妻子,離開父母和親人,怎不讓人痛心,讓人流淚,讓人難過。
而壹名女子,由於自己的心理問題,選擇輕生,實際也是令人同情的。只是,她的方式實在不該。有什麽事,可以請求幫助,而不要輕生,而且,還是公開輕生,以至於讓壹位年輕的消防員戰士犧牲,受到輿論譴責,也是無法回避的事。
我覺得輕生女的家屬要向消防員的家人表示慰問和道歉的。畢竟搭上了另外壹條生命。從人情上講,如果女子不輕生,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雖然不用賠償,但從人情道義上,女子家屬是虧欠消防家人的,道歉是有的,也可以通過自願性提供錢財或其他幫助,進行個人心靈救贖。
從貢獻來看,消防員不顧個人安危,去拯救老百姓生命的行為,犧牲後,是要個人追授榮譽的,雖然人死不能復生,但榮譽壹定必須有的,因為他值得我們尊敬。
消防員是屬於見義勇為的行為。某種意義上說,他也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他在自己的相關崗位上,為了挽救別人的生命,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他是屬於因公殉職的。因此單位裏面應該給予他各方面的補償。相關的保險也要給他支付保險的費用。
另壹方面消防員因公殉職,單位肯定會安排好身後事,國家也不會遺忘這些英雄,肯定會有壹定的賠償。但對消防員家屬來說,無論補償多少都比不上親人還活著。希望消防員同誌們外出執行任務時,壹定要註意安全,齊齊整整的出去,也要壹起齊齊整整的回到崗位上。
最後,希望每個人都開心幸福的生活,沒什麽過不去的坎兒,只要活著,比什麽都強!同時也希望正處在絕望之中,想不開的人們,多想想關心自己的人,不管遇到什麽,活著才有希望。S都不怕了,就什麽都無所畏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