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中沖突理論的基本觀點如下:
1、所有社會系統都表現出資源分配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引起沖突。沖突能夠導致資源的再分配,產生新的不平等,從而引發新的沖突和資源的再壹次分配;
2、社會結構分為開放性的僵化的兩種基本類型,對沖突的態度和沖突的後果有顯著的不同;
3、沖突可以促進社會權力關系的改善和新社會規範的創立以及社會系統適應能力的提高,防止整個社會出現嚴重的分裂和瓦解。
現代西方社會學理論之壹,與結構功能主義相左。20世紀50年代後流行於西歐和美國,著重探討社會沖突的本質和根源,沖突的類型、預防及其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等。西方學者對沖突沒有統壹的定義表述和分類。
壹種意見認為,沖突可分為文化沖突、經濟沖突、分配沖突;另壹種意見則把沖突分為現實型和非現實型兩種,前者視沖突為達到自己目的的最有效途徑,後者則把沖突作為消除緊張心理或用來證實人們同感的方式。
20世紀40年代中期以後,以T·帕森斯為代表的結構功能主義,強調社會成員***同持有的價值取向對於維系社會整合、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將沖突看作健康社會的“病態”,努力尋求消除沖突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