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字在聖經裏,是代表完全的意思。多餘的話,耶穌不講,仇敵譏誚的話,耶穌不反駁。他在十字架上所講的每壹句話,都是非常重要的。每年紀念耶穌釘十字架的“受苦節”(有人叫“受難節”),許多地方都有人講這七句名言;亦有分為七個人講,每人講解壹句。這七句話包括了救恩,基督代贖、榮耀與冠冕幾個方面。
壹、第壹句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十字架上第壹句話就是“赦罪之道”。因此,當我們壹看到了十字架,我們就當曉得:因耶穌的被釘,人的罪就得以赦免了。
二、第二句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妳,今日妳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壹個譏誚他;另壹個責備那個譏誚耶穌的。這人悔改了,因為他聽見耶穌在十字架上講了“赦罪之道”,因此,他用信靠的心來求耶穌,說:“耶穌啊,禰得國降臨的時候,求禰紀念我!”(42節)他不明白因信得救的真理,他總認為自己罪大該死,只求耶穌“紀念”他,而且在耶穌再來立國後(得國的時候)紀念他。但出乎他意料之外,耶穌竟說:“‘今日’妳要同我在樂園裏了”。他得救了,因為他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贖之工;他又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他沒有犯過罪、他必要從死裏復活。否則他就不會說“得國降臨”。他既然相信耶穌要再來立國,當然就信他必要復活了。只因這個簡單的信心,真誠的信靠和簡單的祈求,他就得救了。可惜有不少的人信了耶穌幾十年,還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信”,是要真心相信耶穌釘十字架和他從死裏復活。
三、第三句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約翰)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妳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妳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約19:26-27)
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忘記他的家人,更沒有忘記他所愛的門徒。耶穌從小就孝敬父母,直到最後壹刻,他還把母親交給約翰去照顧。這就給我們看見,十字架不只顯示了救恩,更是指出了孝道與愛心。這是我們應有的態度、應盡的本分。可惜有些基督徒只知愛神,但對家人就不愛不孝。這樣的人,請從耶穌的榜樣裏得著啟發,愛神愛人也要愛家人。
四、第四句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耶穌說這句話,正應驗了詩篇22:1的預言。神從來沒有離棄過耶穌。直到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神才離棄他。為什麼呢?因為他把全世界人(包括過去與將來)的罪都背上,壹同被釘在十字架上。神看見世人的罪,所以要把耶穌暫時離棄了。這是耶穌靈裏最難受的時刻。
五、第五句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約19:28)
“我渴了”這句話,正應驗了詩篇22:15的預言。當耶穌說了“我渴了”這句話之後,“有壹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裏;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約19:29)這壹次是醋,前壹次是酒,請我們不要混淆了!耶穌在十字架上流了寶血,極度痛苦,特別表現在這壹“渴”上。頭壹個人亞當犯了罪,神責罰他,要他“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3:19)。從此,人類因為罪惡,壹直都要受“渴”的痛苦。耶穌這壹“渴”補償了我們的渴,使我們能喝生命的活水,就永不再渴。耶穌受了身體的苦,為要使我們的心靈得到滿足(約4:14)。
六、第六句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約19:30)
感謝神!耶穌釘十字架,什麼都“成了”。他在世上替我們守全了律法,滿足了律法的要求,為把我們贖出律法的咒詛(加3:13)。當然,這“成了”是包括多方面的“完成”,但主要的還是救贖工作的完成、救恩的完成。因耶穌釘十字架,我們的罪得蒙赦免,只要我們肯信靠,我們就必得救。
七、第七句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禰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23:46)
這句話正應驗了詩篇31:5的預言。我們死是不得已的,因為我們都不願意死,我們都怕死;但耶穌的死與眾不同,他是主動地把自己“交付”給神的,因他曾說過:“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10:18)他在十字架上最後壹句話與前面所說的有點不同。前面只是“說”,而第四句(太27:46)和這裏是“大聲喊著說”。他盡了最後的壹口氣大聲喊著說,為使人人都聽見,都知道他是為世人舍命的。
如果我們把耶穌釘十字架事實的次序與他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七句名言合起來,我們到處都會看見舊約預言得到應驗。當然,耶穌說的話,為使經上的話得到應驗。雖然這是出於耶穌自己,但希奇的是,連仇敵所做的和所說的,都應驗了經上的預言。請記得,釘十字架是羅馬人釘他,而不是猶太人釘他的;是按羅馬法律執行,而不是按猶太規條進行的。這樣,預言得到應驗,使我們更覺希奇,使我們不能不相信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使我們能因信得著拯救與得到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