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保函:即招投標過程中要求投標人提供銀行出具的保函,以擔保投標材料真實、中標後不會因不正當理由不訂立合同。擔保金額壹般為招標價的3%;
2、預付款保函:即擔保預付款會按照合同要求使用。通常施工企業提供壹張預付款保函給業主(開發商、保函受益人),業主即撥付同等金額的預付款給施工企業。擔保金額壹般為合同價的10%-30%;
3、履約保函:即擔保企業簽訂施工合同後,能按合同履約。擔保金額壹般為中標價或者合同價的10%-30%;
4、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即擔保業主或者施工企業不拖欠農民工工資。通常受益人是工程所在地社保局或者勞動局或者建設局;
5、質量保函:即工程竣工驗收之後,擔保工程質量不出問題。通常質量保函的期限是兩年,擔保金額為合同價的3%-10%。
法律依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五條
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幹資質類別,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幹資質等級。施工勞務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