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錯峰通行時段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30時段,每日***4.5小時。二、錯峰通行範圍1、錯峰通行車輛:所有渝籍和非渝籍號牌汽車。2、錯峰通行區域:高家花園大橋、高家花園大橋復線橋、石門大橋(雙向)、嘉華大橋(雙向)、渝澳大橋、嘉陵江牛角沱大橋、黃花園大橋(雙向)、千廝門大橋(雙向)、朝天門大橋(雙向)、東水門大橋(雙向)、石板坡長江大橋、石板坡長江大橋復線橋、菜園壩大橋(雙向)、鵝公巖大橋(雙向)、曾家巖大橋(雙向)、雙碑大橋(雙向)、真武山隧道(雙向)、雙碑隧道(雙向)、大學城隧道(雙向)、中梁山隧道(雙向)。三、錯峰通行規則在工作日按汽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後壹位阿拉伯數字對應,對應規則為:星期壹:1和6錯峰通行;星期二:2和7錯峰通行;星期三:3和8錯峰通行;星期四:4和9錯峰通行;星期五:5和0錯峰通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範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