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護國防設施的義務,兵役義務是公民最重要的壹項國防義務。它要求公民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在軍隊中服役或在軍隊之外承擔有關軍事方面的責任。
2、維護國家統壹和安全的義務,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3、保護國防設施的義務,國防設施包括軍事設施、人民防空工程、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和其他用於國防目的的設施。國防設施是國防的物質屏障。
當兵入伍的條件
1、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非農業戶口的應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2、男生要年滿18到20歲,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可放寬到21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寬到22歲;女青年要年滿18到19歲;
3、體檢增加心理檢測;
4、男性身高不低於162cm;女性身高不低於160cm。
總的來說,中華人民***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第二十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研究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六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征集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