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城市經濟發展中,凡是利用城區新開發樓盤和閑置用房,通過出租、售賣、合作等形式,招商引進現代服務企業和都市型工業,從而培植新稅源和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經濟活動,通稱為樓宇經濟。
近年來,總部經濟、體育經濟、社區經濟、培訓經濟等各種新的經濟術語所所蘊含的商機、能量壹次又壹次地給政府和精明的商家帶來了“驚喜”。而就在這個時候,壹種新的經濟形態在大都市悄然而生,吸引著越來越多的“眼球”,這就是樓宇經濟。樓宇經濟在我國的提法始於上世紀90年代,是經濟學界提出的壹種復合概念。樓宇經濟的概念和實踐首先出現在深圳和上海,隨後出現在沿海的壹些經濟發達城市(寧波、福州、大連、天津、無錫等),並且也日益被其他壹些城市政府所接受。近年來,壹些城市的中心城區把發展樓宇經濟作為壹種新的發展舉措,積極推進,並取得壹定的成績。樓宇經濟在我國的興起不是壹種偶然現象,而是我國城市和社會經濟發展壹定階段所自然出現的經濟現象。
樓宇經濟是指利用城區新開發樓盤和閑置用房,以商務樓、寫字樓、科研樓宇、標準廠房、城市綜合體、保護建築和農居SOHO等(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自用房、賓館、專業市場、醫院、學校等建築)為載體,通過出租、售賣、合作等形式,招商引進現代服務企業和都市型工業,從而培植新稅源和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經濟活動。
樓宇經濟是集聚現代服務業與制造業企業總部的高級經濟形態,能夠在非常集約的空間內匯聚可觀的人才流、資金流、信息流,創造持續的就業與稅收,產生的財富效應與節地效應非常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