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國家和地區,工人有時不單是指在工廠中從事生產工作的人,也指在社會服務行業工作的人,如服務員、電工、銷售員等在最前線工作的人員都被定為工人階層,而且工人的收入也僅維持在最低工資線上下。有些地區工人與勞工同義,泛指受薪階層,其中包括收入非常高的中產人士。
壹九五〇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土地改革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認為壹九三三年瑞金民主中央政府為著正確地解決土地問題而公布的兩個文件,即“怎樣分析農村階級”和“關於土地改革中壹些問題的決定”,除開壹小部分現時已不適用外,其余全部在現時的土地改革中是基本上適用的。根據中央人民政府《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精神,1950年6月30日開始,我國開始了全國範圍的農村階級成分的劃分。即根據當時中國的土改現狀和需要,將農村階級劃分成了“地主、富農、中農、貧農、工人”。中農又分“上中農、中農和下中農”。
在中國,不像資本主義國家的工人階級受到資產階級的克扣剝削,工人階級是領導階級,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力量。
起源
工人起源於17世紀末期的英國,隨著工業國家的出現,當時在英國出現了以工業生產為主的資本家,他們雇用大量的勞動力為自己開辦的工廠勞動,當時稱在工廠中勞動的人為工人。
在遠古人類和野獸爭戰的時代中,所有的工人做的事並沒有壹個明確的區分和規劃,不過當然每個文明都會有自己獨特的壹套工人階層來區分專門從事生產的勞工,或是壹些維持社會命脈所需但不用技巧的工作。在壹些早期的社會結構中,奴隸和農民都嚴格地遵守著這些法則。
隨著中古時代的來臨,壹些學有專長的工人組織成不同的手工藝工會。
17世紀末期的英國,當時稱在工廠中勞動的人為工人。他們的主要工作場合也逐漸演變成是在工廠或是辦公室之中。
盡管到了20世紀後期,工人越來越朝向專門和專業的方向發展,但卻始終沒有改變最基本工人的重要性。壹個再龐大的帝國,壹定還是要靠壹些勤奮的勞工辛苦地耕田或是鋪路,才能維持其基本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