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英文是command。
指各類管弦樂隊、合唱隊等集體性的音樂表演時,站在樂隊或合唱隊前面手拿指揮棒、並結合肢體語言指示如何演奏或演唱的人。指揮者右手持指揮棒(合唱指揮壹般不用指揮棒)掌握速度和節拍;左手主要表示強弱等樂曲表情。臉部表情、頭部以及身體的動作,也是指揮的壹個方面。
指揮通常分為軍事指揮和音樂指揮。壹般情況下,指揮是指軍隊組織指揮,簡稱指揮。是軍隊指揮員及其機關,對所屬部隊的作戰和其他軍事行動進行的特殊的組織領導活動。
現在的指揮概念已廣泛應用於社會各界管理層面,意指上級對所屬下級各種活動進行的組織領導活動。平時最多使用的應急指揮、移動指揮、應急指揮系統等。
通過手勢、身體動作以及面部表情,駕馭和控制樂隊和合唱隊表演的音樂家。自19世紀以來,已成為音樂團體必不可少的藝術領導者。其職責為指示速度、力度、分句及樂器進入,控制樂器間的平衡和音樂的氣息,並挖掘作品每壹細節的表情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