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試點高校招生簡章3月31日前公布,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壹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蘇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願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的主要對象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不能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試點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訂並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推薦。
2、試點高校招生簡章3月31日前公布,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壹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蘇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願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的主要對象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不能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試點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訂並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