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意指十七世紀末源於法國建築方面裝飾藝術的壹種風格。這種風格是由於當時壹般不嚴格遵從法國古典主義法則而產生的,它並不是意大利巴洛克之必然後果。最早確定其起源的人中,有壹個金布爾(kimball)是這樣描寫它的:“受到阿拉伯式圖案(arabesque)風格啟示,在畫面上,根據畫面的脈絡勾勒出來的線條組織。”
根據他的看法,它發展的第壹個階段是無比輕盈、典雅的階段,壹直延續到1730年左右,正確地應稱為‘法國攝政時期風格’,第二個階段是“繪畫式風格”或稱“路易十六風格”,這大約延續至1760年,基本上是在第壹階段的基礎上沿著形式上更為誇張的方向進壹步細節化;主要代表人物是皮諾(pineau)。它的衰落起於新古典主義的復辟。
音樂中的洛可可風格從未被嚴格地、細致詳盡的描述過。評論家們對於多種多樣的音樂現象都采用過這壹用語,而其中多數用十八世紀的“華麗”(galant)這壹用於來描述還更恰當壹些。佩爾格萊西(Pergolesi)的《奴仆作夫人》(La serva padrona)曾被稱為“意大利的洛可可”,然而這是既未說明法國與意大利在藝術上的聯系,也未說明他們在音樂上的聯系。這壹概念也被同樣的模棱兩可地用於文學,甚至被用到歌德的頭上。按照審慎的原則,我們在使用“洛可可”這個概念進行類比時,應當嚴格地只限於在法國的範圍之內,或者只限於在地理上或藝術上突出地受到法國影響的領域之內!芭蕾舞就是這樣的壹個領域,不管在哪裏它都主要地受到法國的支配。德圖什(Destouches)和康普拉(Campra)的歌唱芭蕾劇(Opera ballet)和田園劇(pastorals)表現出在呂利哀婉動人而莊嚴、肅穆的英雄氣概的悲劇之後,在色彩上某種程度上的緩和。第壹階段或“攝政時期風格”也與庫普蘭(Couperin)的成熟時期相應,庫普蘭在繼承十七世紀前輩的傳統之後,進壹步在裝飾和精工雕琢方面創立了法國的獨特風格,洛可可風格的因素在他田園主題的風格小品中表現得更為明顯。在同壹時期,也出現了法國的長笛學派,這也有助於以後“華麗風格”的建立,而這也可視為古舊規範的解體。拉洛朗西(La Laurencie)聯系法國小提琴學派,即勒克萊爾(Leclair)學派的建立,提出了壹種“洛可可”或“華麗”風格。第二時期和拉莫的上升時期相應。拉莫以他和聲上各種曲折復雜性與突兀變化使聽眾為之困惑,當時有評論家用“優美如畫”來形容拉莫的《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