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Energy Star)是由美國能源部DOE及環保署EPA聯合推出的能效項目,自願性認證,通過認證的產品列上網即可,後續市場抽測、標準升級、Re-qualified。每年保證有壹款通過能源之星認證的產品了上網即可維持partner有效性。其中DOE負責產品為CFL壹體式熒光燈,EPA負責RLF、SSL、DLS。
2、認證產品
1)計算機及辦公設備
2)家用電器和類似家用的產品
3)加熱和制冷設備
4)大型商業建築物及新建的住房、門窗等;
5)工業及商用產品,如變壓器、電源等;
6)照明:如家用燈具等
7)商用食品設備
8)其他商用產品
3、認證流程
註:美國環保署(EPA)和美國能源部(DOE)2010年4月14日聯合宣布調整“能源之星”產品的認證過程,以確保只有符合要求的產品才能獲準得到“能源之星”標簽。在此次調整中,立即生效的條款為:制造商要想獲得“能源之星”的認證標簽,必須提交完整的試驗報告和評估成果,並由EPA證明,在EPA審核批準該產品為“能源之星”合格產品之前,制造商將無法獲得“能源之星”認證標誌。同時,在對“能源之星”資格認證審查過程中,EPA加強了批準系統,不再依賴自動批準程序,而是對所有新的資格申請進行檢查和批準。EPA和DOE在2010年底前進壹步加強“能源之星”的認證程序,規定:所有制造商必須提交由受認可的、批準的實驗室出具的測試結果,以保證產品符合“能源之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