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養人概念是什麽意思?
壹、供養人概念是什麽意思? 供養人,也稱作供養親屬,是指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親屬是較直系親屬範圍更大的概念,既包括血親也包括姻親,既包括直系親屬也包括旁系親屬,既包括生理血親也包括擬制血親(如繼父母與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這些親屬中誰有資格享受 撫恤金 ,通過是否無勞動能力、主要依靠 工傷 職工生前 撫養 來確定。 依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尤其是“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和“可按規定申請 供養親屬撫恤金 ”: 第三條 上條規定的人員,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 (壹)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 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二、相關規定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壹千壹百二十七條6868遺產按照下列順序 繼承 :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 繼承人 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 扶養 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