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現,科學術語,也可稱為再生、再現或回憶,是記憶的壹種重要過程。
當以前識記過的事物不在目前,在其他刺激物的影響下,把它的映象重新呈現出來叫做重現。重現也可稱為再生、再現或回憶。重現出來的映象形式可以是表象、語詞、思想、情感,也可以是動作。
重現有時比較容易,有時比較困難。當重現發生困難時就必須進行追憶。追憶需要通過意誌努力和壹定的思維過程,利用各種線索,才能逐漸恢復原有的知識經驗。重現和再認都是記憶的表現,都是人們記憶效果的標誌,其中重現則是壹種主要的標誌。
重現主要條件
根據心理學家們的壹些研究,重現並不是壹個機械地恢復過去學過的事物的過程,它是對記得的那些部分與細節進行建造與改造的思維加工過程。重現的成績或效果(即重現的速度與準確性等)是受壹些條件制約的。
重現可以是有意的,也可以是無意的。有意的重現是有重現的目的或任務,自覺地回憶以往經驗的過程。無意的重現則是沒有預定的重現目的意圖,自然而然地想起舊經驗的過程。重現又可以是直接的或間接的。直接重現是由引起重視的刺激直接喚起舊經驗的過程。間接重現則是通過中介性的聯想而達到所要回憶的舊經驗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