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式藝術
十二至十六世紀初期歐洲出現的壹種以新型建築為主的藝術,包括雕塑、繪畫和工藝美術。這種建築風格,壹反羅馬式厚重陰暗的半圓形拱門的教堂式樣,而廣泛地運用線條輕快的尖拱券,造型挺秀的小尖塔,輕盈通透的飛扶壁,修長的立柱或簇柱,以及彩色玻璃鑲嵌花窗,造成壹種向上升華、天國神秘的幻覺。反映了基督教盛行的時代觀念和中世紀城市發展的物質文化面貌。代表作品有法國的巴黎聖母院、德國的科隆教堂、英國的林肯教堂、意大利的米蘭教堂等。
1.羅馬帝國的終結者:歌特人
哥特人,中世紀歐洲的壹個驃悍善戰的民族,是所謂的蠻族之壹。他們住在日爾曼部落的最東部,占據南多瑙河盆地和黑海沿岸的土地,被第聶伯河劃分成東哥特和西哥特,兩個獨立的部落。西哥特人善於移動,攻下羅馬,最終被同化到已在西班牙建立起的羅馬文化中,8世紀時被摩爾人征服,同伊比利亞的拉丁成分混為壹體。396年西哥特人攻陷雅典。東哥特人穿過巴爾幹到意大利,公元493年占領了意大利,推翻了羅馬帝國(就是他們!)公元555被吸收到拜占庭帝國中。
“哥特”壹詞本源於這個哥特民族,有野蠻、怪異的意思。
在文藝復興時期,人們把全部中世紀的創作稱為“哥特式”的,即由未開化、不文明的哥特人創造的。中世紀的藝術曾被認為是壹種怪誕的藝術,是外國人和蠻族人的產物。後來人們試圖用這個定義表示與哥特人毫無關系的、十七世紀中葉興起源於法國的藝術。但哥特藝術苛非哥特人所造,它出現的時候,“哥特人” 早已溶化在西歐其他民族之中了。因此哥特式藝術決不能說是“祖野”的。"
2. 歌特的制高點:讓我們離神更近壹點吧
在15世紀,人們普遍帶有著文藝復興的觀念,希望回到古典時代。介於古典時代和文藝復興時期的這段時間被稱為中世紀。因為意大利記恨Goth人毀掉了他們的羅馬帝國,文藝復興時期的人們始終對中世紀帶有著否定的術語,他們稱這壹時期為“Gothic”意味著野蠻和粗野。當然我們要看到事物的雙面性,中世紀給世人留下了很多寶貴的文化遺產和傑出的藝術作品。
哥特式藝術包括建築、雕刻,在建築上體現得尤為明顯。公元12世紀以後,特別是從12世紀到15世紀這壹段,歐洲宗教已發展到鼎盛時期。壹些大教堂越來越寬敞、愈來愈高聳。人們被壹種濃郁的宗教氣氛所籠罩,迫切希望能與神接近。在11世紀末葉與12世紀初,法蘭西在羅蔓建築的基礎上,又創造了壹種高聳結構,其形象有直入雲霄之感,所以也叫做“高直建築”。這種建築後來竟然發展成為中古時期西歐最大的建築體系:哥特建築。
哥特風格的建築的特征,是門窗向上突出,高聳雲天的細長的尖塔、刻有想像的怪物,其局部裝飾均富有強大的表現力,這種形式在這壹時代的教會建築中占有統治地位. 哥特建築的結構體系是把羅馬教堂的十字交叉拱、骨架券以及從7世紀阿拉伯人所用的尖頂券加以發展而來,並成熟地應用了飛扶壁。它把羅馬建築中支承拱頂重量的堅實厚壁(羅馬時代都在60厘米以上)極巧妙地運用垂直於屋頂的構柱、飛扶壁、尖券以及肋料拱***同承擔,從而大大減小了墻垣的厚度,並又賦予極精美的藝術處理。這是壹個富有創造性的結構體系,它把古羅馬的結構體系中不夠完善的地方,都改進了,羅馬結構體系中存在的難題,都解決了。
哥特式藝術風格在13世紀作為壹種強有力的藝術潮流傳到了歐洲各國?井與各民族的藝術傳統結合在壹起,影響力之大在藝術史上是罕見的,因此美術史上把哥特式風格稱為“國際哥特式風格”。
歌特式的藝術不僅僅體現在建築上,從12世紀到16世紀的早期,雕刻,玻璃制品,裝飾物等都貼上了歌特藝術的標簽。宗教在歌特藝術作品中起到了很重要的因素。畫家,雕刻家們比起用現實主義的方法表現主題更多的運用宗教的感覺。不管怎麽說,文藝復興時期的人們很顯然對“Gothic”這個詞匯是含蓄的否定。
在音樂中哥特風格尚未明確地形成為代表整個時代的形式,但起始於奧幹努姆的復調形式的興起,相當明確地表現出哥特風格的特征.十二時期的許多經文歌中,除了莊嚴的格雷戈裏聖的固定旋律之外,還有采用舞蹈睡愛情歌曲的旋律,配以不同的歌記號和拍子***同歌唱的形式,這就使人聯想起哥特風格的建築
英國文藝復興時期的戲劇創導了後來的歌特小說。這時期的英國戲劇深受古羅馬劇作家塞內加(Lucius Annaeus Seneca)的影響,充滿復仇、陰謀、暴力和兇殺,甚至還有鬼魂出沒,因此情節驚險刺激。特別是莎士比亞的劇作和詹姆斯壹世時期的悲劇(Jacobean Tragedies),對哥特小說的出現與發展更是產生了巨大影響。
3. 浪漫主義:離陰暗恐怖只有壹步之遙
在1800年左右的浪漫主義運動中(ROMANTIC MOVEMENT),中世紀文化逐漸極其相關事物在某些人眼中逐漸成為壹種時尚。浪漫主義成為這場文化運動的中心。浪漫主義者希望跳出歷史的限定,有些人希望回到中世紀時代,有些人從宗教或神秘註意中尋求理想,還有寫人試圖從自然中得到答案。他們用自己不同的方式來達到自己的目標。在整個浪漫主義運動中歌特開始被認為和黑暗,奇異,鬼魅等相關連,浪漫主義和歌特作家象Byron, Shelley, Baudelaire還有 Verlaine沈迷於對人類陰暗面的表現。歌特情緒在視覺藝術上也有明顯的體現,畫家象Caspar David Friedrich 對黑暗和荒涼的展現。而在建築上新歌特式逐漸成為時尚。這壹時期許多歌特式小說家不斷湧現,不僅歌特文學是對人類自身黑色陰暗面的展示,也是對當時社會正統思維模式的壹種挑戰,是壹種恐怖,神秘色彩的混合體。歌特小說中比較典型的角色是吸血鬼,例如瑪利.雪萊的Frankenstein,布來恩.斯托克的Dracula,還有Edgar Allan 詩集中的描寫.斯托克筆下對吸血鬼化身的描述同以往比較走入了對立的角度.(當 代作家Anne Rice 的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和Poppy Z. Brite的Lost Souls等作品也是斯托克式的延續.)
前段講過,中世紀的藝術曾被認為是壹種怪誕的藝術,是外國人和蠻族人的產物。後來人們試圖用這個定義表示與哥特人毫無關系的、十七世紀中葉興起源於法國的藝術。
到了18世紀後期,哥特壹詞又成了壹種新的小說體裁的名稱。這種小說通常以古堡、廢墟或者荒野為背景,故事往往發生在過去,特別是中世紀;故事情節恐怖刺激,充斥著兇殺、暴力、復仇、強奸、亂倫,甚至常有鬼怪精靈或其它超自然現象出現;小說氣氛陰森、神秘、恐怖,充滿懸念。作為壹種小說體裁,哥特小說產生於1764年。那壹年,賀拉斯?瓦爾浦爾(Horace Wapole)出版了著名小說《奧特朗托城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小說出人意料地成功,不到4個月就出第二版,在這壹版上,瓦爾浦爾為書名加上副標題“壹個哥特故事”(A Gothic Story)。這種小說因此而被命名為哥特小說。
4. 從形到神:歌特藝術的近代發展
二百多年來,在英美,不僅通俗作家熱中於哥特作品的創作,而且許多第壹流的詩人和作家,比如英國的司各脫、柯勒律治、拜倫、雪萊、濟慈、狄更斯、勃朗蒂姐妹、康納德、福斯特、戈爾丁和美國的布朗、華盛頓?爾文、愛倫?坡、霍桑、馬克?吐溫、詹姆斯、福克納、奧康納、莫裏森等人都要麽直接創作過膾炙人口的哥特故事,要麽把哥特小說的手法大量運用於創作之中,使哥特小說從通俗小說這壹文學領域的“邊緣地位”得以進入文學的中心和文學發展的主流,從而在英美文學中逐漸形成了十分突出的哥特傳統。ws
到了20世紀80年代,近代哥特運動在英國開始上演,哥特運動的出現或許可視為是先前朋克運動(punk) 的延續。不論如何,哥特精神開始在音樂上展現其影響力,哥特音樂以表現人性的陰郁、空虛為主題,並且對死亡亦有著濃烈的興趣,緩慢、悲傷甚至是恐怖都是其音樂的特色。
5. 總結:哥特的神髓
哥特的美學基礎是和恐懼相關的壯美。早在18世紀,英國著名美學家博克(Edmund Burke)在討論壯美時,就已經談到人類最強烈的情感是恐懼,並且把壯美同恐懼聯系起來。他把美分為秀美(the beautiful)和壯美(the sublime)。壹般來說,秀美的事物小巧、精致、和諧,並且為人們所熟悉,它們在觀賞者心中所引起的是甜蜜、溫馨、熱愛、安全的愉悅和激動。與之相對,當面對峻峭高山、滾滾大河、亙古荒原、莽莽林海、古老廢墟或者雷鳴電閃時,我們似乎體驗到壹種神秘的超驗力量,心中不由充滿敬畏甚至恐懼。
如果我們仔細研究這些場面,我們會發現,它們全都是有關光明與黑暗、善與惡之間的沖突。從基督教的觀點來看,這種沖突歸根結底是上帝與魔鬼之間的永恒沖突。而這種光明與黑暗、善與惡、上帝與魔鬼的沖突是哥特最突出、最普遍、最持久的主題,它貫穿了哥特藝術發展的整個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