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委對土地有什麽處置權。村幹部能否自由買賣集體土地?他們對土地有什麽權力?根據法律規定,村委會負責管理當地的資源土地、景觀和其他可用的自然資源,並需要遵守生態義務。村委會也可以發揮承包機構的作用,可以為農業和其他目的承包集體土地,但他們必須確保土地的用途是好的,而且土地的用途不會改變。
(1)在家庭承包土地的情況下,這部分土地由農民承包,村委會在承包後無權管理和使用土地(包括依法處置土地的權利)。
(2)如果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這部分土地很可能是農民無法單獨耕種的荒地,所以村委會可以將這部分土地以拍賣或招標方式承包給任何人。
(3)對於機動車用地,由於這是為了解決特殊問題而劃出的土地,這種土地很容易被他人利用,因此影響相對較小,如果村委會要處置,必須依法處置,如果要委托,村民的 如果要委托,必須通過村民的投票。
(4)對於農村建設用地,由於這類土地基本上是由經濟組織承包,用於非農業建設,因此,在處置這類土地之前,村委會必須召開村民會議,獲得是否可以批準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