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賦。實際上就是為了突出主題對象所作的描寫。通常是壹系列排比句式,而且多用驕文,看上去非常絢麗奪目。比如《陌上桑》:“行者見羅敷,下擔捋髭須。少年見羅敷,脫帽著帩頭。耕者忘其犁,鋤者忘其鋤。來歸相怨怒,但坐觀羅敷。”
(2)比。即比喻,以彼物比此物,起著將情感擴大或者縮小的作用,又或者是以較為委婉的方式來表達不方便直接表達的感情。比如李白《蜀道難》中有“朝避猛虎,夕避長蛇。磨牙吮血,殺人如麻。”這是采用顧左右而言他的方式,以獸行來比擬人的作為,在略有誇張的同時,充分宣泄著詩入內心的憤懣。
(3)興。即聯想,觸景生情,因物起興。具體說來,即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從特征上講,有直接起興、興中含比兩種情況;從使用上講,有篇頭起興和興起興結兩種形式。
起興主要有兩種效用。其壹提出中心,奠定全文的基調。其二“引起”讀者“興趣”。